妇女儿童发展面临主要困难调研对策
按照市妇联的工作要求,**县组织全县各级妇联组织通过实地考察、个案访谈、召开座谈会、下发调查问卷等形式,积极开展调研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女性创业存在的问题。一是就业性别歧视。我国法律中虽然规定了男女享有平等就业权利,但由于操作性不强和缺乏相关罚则,对就业歧视未能起到有力的遏制作用。如女大中专毕业生的求职经历比男生更为艰难,一些文化技能偏低、年龄偏大的女性就业难度更大,不少单位和企业不想承担女性生育等五期保护带来的成本,妇女就业压力增大。二是创业还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观因素有两个方面:女性创业思想淡薄,缺乏创业勇气,求稳怕乱,调查中,有34%的人缺乏勇气和魄力,17%的人认为还没到万不得已的地步。女性创业在市场机制中处于劣势,缺少创业本领。过多的义务、阻力、压力使许多女性没时间、心情、体力去吸收各方面的信息和知识,去发现和思考问题。客观因素有两个方面:政策支持体系不完善,市场竞争秩序有待规范。缺少创业资金,占有市场要素比重低。调查中一半以上妇女觉得缺少资金是创业最大难题。三是金融危机造成失业女性增加。受金融风暴影响,沿海和内地的一些企业出现停产、半停产和关闭破产状态,企业大量裁员,使在外务工的女农民工大量失业返乡,据不完全统计自去年三季度以来,全县30%以上女农民工失业返乡,直接影响到农民增收和农民工家庭的生活。此外,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县企业经济发展趋缓,就业岗位减少,使得女性失业人员和新增就业人员无岗就业。弱势群体的就业、女大学生的就业、加之往年没有就业的城镇登记失业女性等就业问题,都形成了新的压力。
2、农村妇女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缺乏致富技能,信息渠道不畅。农村妇女在获取教育资源中处于劣势,加上妇女对自身的期望值较低,导致从事农业生产的妇女的综合素质普遍偏低。问卷调查中,在“你们觉得生产中最缺的是什么”一栏中,有83%的妇女选择了缺技术和致富项目。被调查的妇女67%为小学文化,因此妇女对农业经济的市场化、致富信息、致富项目、技术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知识吸收能力较差,导致知识匮乏,严重影响了妇女的劳动回报率。
3、女性婚姻家庭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家庭暴力问题。家庭暴力是女性婚姻家庭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县为例,20xx年,共接待维权上访案件145件,其中家庭暴力类案件61件,占上访案件总数的42%,并且在总体上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家庭暴力已打破了性别、文化、地域的限制,人员成份复杂,案件数量增多,暴力程度升级,并且普遍具有残忍性、隐蔽性、持续性、循环性等特点,我国至今尚未制定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这对家庭暴力的查处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家庭暴力当事人单位和司法部门大多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务事、不愿管、不便管,不履行《婚姻法》、妇女法中规定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定义务,女性受到人身伤害后获赔难、获赔低。制裁缺乏力度。家庭暴力问题严重地影响了女性甚至孩子的身心健康,破坏了社会的和谐。二是婚姻关系问题。在妇女户口迁移、生育观念等方面仍然存在嫁夫随夫迁户口、重男轻女等问题。婚姻不稳定,离婚比例逐年上升。离婚妇女在共有财产分割中仍处于弱势。现行法律对破坏家庭稳定的第三者插足没有作出规定,并且对婚姻中出轨的一方存在搜集证据的困难。
4、培养选拔女干部存在的主要问题。女干部在决策机构中的数量偏低。我县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的比例仅为24.5%和14.2%。女领导干部配备总量较少,任职层次较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女干部总数为3200人,副科级以上女干部218人,副处级以上女干部6名,占同级干部的比例均不高。各级妇联组织作为培养和选拔女干部的摇篮和基地的效果不够明显,妇联干部实践锻炼机会少。女性领导干部、女职工退二线退休年龄存在“男女不平等”的现象。
5、妇女儿童经费保障上缺少相应的社会机制。一是扶贫救助资金筹措困难,对弱势妇女儿童权益维护不利。妇联在对“春蕾女童”和贫病妇女的救助上,只能靠我们妇联的工作人员的“人缘”和“脸面”去“化缘”,或者是呼吁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奉献爱心,没有专门的资金来源,每次“化缘”来多少资金,就救助多少弱势妇女和儿童,而且是“僧多粥少”,当有困难妇女或儿童找到妇联求助的时候,也只好等下一次再有机会和条件的时候,才能帮她们解决实际困难。而象民政、就业等部门的救助有专门的经费来源,可以快速地帮助那时临时要求救助的对象解决问题。二是基层妇联组织活动经费少甚至没有。基层妇联组织经费不足是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县级妇联经费原则上要求详细计划,一事一请,乡镇妇联没有专项经费,村级妇联组织没有活动经费,没有活动场所,妇联就业培训、技能培训、业务培训经费严重不足,特别是 村级妇代会主任的岗位培训和农村妇女的技能培训工作没有资金保障。这不仅导致了各级妇联组织正常工作难以开展,而且参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积极性不高,意识不强,不能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四个文明建设中“半边天”的作用。
6、妇儿工委办职能受到限制。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妇联。政府在妇女儿童工作中起主导作用,但实际工作中基本上是妇联唱主角,代行政府行政职能,具体工作由妇联牵头实施,而妇联又由于位微权轻而职能受到限制,致使工作开展起来困难重重。
7、妇联干部待遇偏低。一是妇联干部政治待遇偏低,主要表现为党政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偏低,基层女干部交流提拔力度不够,有的乡镇妇联主席、县直妇委会主任从事妇联工作多年仍不能按政策解决副科待遇等。二是妇代会主任工资偏低。80%以上的妇代会主任兼计划生育专干,年终却只发计生工资,造成了“计生专干兼妇联”而兼职不兼薪的现象。
8、妇联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一是乡镇妇联干部兼职问题。大部分乡镇妇联主席兼职做其他业务工作,没有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学习充实妇联的业务知识,更好地思考妇联工作,不熟悉妇女工作业务,不大明白基层妇女组织工作的程序,不能主动地创新工作载体和方法,只能是按着县妇联的工作部署完成交办的任务,工作开展得不够深入、扎实,工作的创造性、主动性差。二是基层妇女干部素质面临严峻的挑战。在工作中,村级基层妇联干部较少接受专业、系统的知识培训,年龄偏大,思想封闭,知识结构落后,很难担当起带领妇女群众致富发家的重任。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1、进一步优化女性创业发展的环境。一是坚持城乡统筹,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女性创业的综合能力。加强对女性创业能力的培养。引导竞争能力较强的女性参加创业就业培训,边创业边学习,提高对创业过程的预见力和控制力。二是以“双学双比”、“美德在农家”等创建活动为载体,扶持发展一批“巾帼示范村”。以妇代会主任、女状元、女能手、女经纪人为主体,建立服务网络,培养一支农村巾帼科技骨干队伍。引导和扶持妇女参与发展“一村一品”产业,建立一批“妇”字号农产品示范基地。三是严格执行《妇女发展规划》。在创业融资方面,推动建立妇女创业资金,为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女企业主提供政策支持。各级党委、政府、各级主管部门及妇联组织要认真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竭诚为女性自主创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力度,为女性创业提供学习、交流、发展的平台。
2、加大对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维护。一是进一步明确公、检、法、司、医院、妇联等部门在反家暴方面的工作职责。政府对家庭暴力进一步实行综合治理,切实发挥社区、单位和执法机关等各方面的积极性。社会各阶层、执法机关要改变“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漠视态度,对于家庭暴力不仅要管,而且要齐抓共管加大治理力度。规定家庭暴力举证责任倒置;明确家庭暴力如何取证、哪些证据具有法律效力等;明确对造成受害者轻伤以下的家庭暴力行为人相应责任;明确相关单位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方面不作为的法律责任。成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领导机构,建立家庭暴力干预机制,规范操作程序,提供人性化服务,对家庭暴力的典型案例,应公开审理和在电视等媒体上曝光,严厉打击家庭暴力违法犯罪,有效震慑家庭暴力发生。通过就业培训、就业服务等工作,引导妇女树立自立、自强的信念,逐步提高经济地位,把握妇女自身的社会地位,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消除家庭暴力。二是保证无过错方的财产权和经济权。规定离婚案件的财产状况、过错事实等举证责任倒置;司法部门在处理涉及妇女儿童财产案件时,应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准,应对其家庭财产进行调查,加大对离婚妇女财产权益保护力度。在婚姻家庭与妇女财产权益保障中,应增加对无效婚姻财产处置的内容。
3、千方百计解决妇联组织经费问题。一是要增加各级妇联组织的经费投入,解决困扰县、乡镇妇联的经费问题。一方面政府切实加强对妇儿工委工作的领导,发挥主导作用,在人员、设备和经费方面提供保障,使妇女儿童工作能扎实有效的开展起来,另一方面,妇联组织要积极创办经济实体,壮大实力。各级各部门要在政策、资金等多方面支持妇联创办经济实体,上级组织要积极为基层妇联争取项目,加大项目化运作。二是加强各级妇联组织妇女儿童资金会建设工作,加强妇联非政府组织资金筹集力度,专款专用,全力救助孤贫儿童和贫病妇女。自上而下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的项目资金的支持,协调拨付培训经费、增加工作经费专款专用,从而为提高妇女干部的工作能力,增强农村妇女增收致富的技能。
4、积极稳妥解决妇联干部待遇问题。加大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让更多的女干部走上领导岗位。要通过上挂、下派和交流到同级党政部门任职等方式,加大对妇联干部的交流力度。建议将长期在妇联系统工作的优秀干部交流到党政部门或经济管理部门的领导岗位任职。同时,注重选派德才兼备、年富力强、有发展潜力的妇联干部选任到党政“一把手”的位置。组织部门在制定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计划时,主动征求妇联组织的意见,在选拔任用女干部时,注意听取妇联组织的意见。适当提高兼职村妇代会主任工资待遇,对离任村妇代会主任待遇问题,要通过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为上级制定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5、加大对妇女和妇联干部的培训、锻炼。要依托妇女教育培训基地,开展思想、素质、技能、礼仪方面的知识培训,使广大妇女掌握一定的科技知识和具备参与社会竞争的能力。把妇联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纳入干部总体规划和总体部署,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通过公开选拔、公推公选、竞争上岗等方式,建议各级组织部门和有关部门创造条件,使培养与使用相结合,有计划选送妇联干部深造,有目的地安排年轻干部,到乡镇、企业、到艰苦环境中磨练。改变妇联干部兼职现象,做到妇女工作专职专人,利用党委换届之机,选派优秀的妇联干部进“两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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