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多经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当前,在电力体制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供电多经企业正朝着主辅分开、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现代企业制度方向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不仅受到社会化、市场化、多元化、股份化趋势的影响,同时由于在体制、机制、管理、监督等方面尚不健全,给供电多经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带来了一些不稳定的因素。
因此,加强供电多经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完善体制、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多经领域腐败问题发生,不仅是多经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更是供电企业体现“始于客户需求,终于客户满意”的服务理念,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本文试就供电多经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对策做些探讨。
一、供电多经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供电多经企业创建于计划经济时代,发展于改革开放时期,壮大于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多经企业处于市场经济的最前沿,面对许多精彩和诱惑,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了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我们认为,供电多经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中主要存在“五忙五疏”的现象。
1、忙于经济疏于政治。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多经企业领导班子往往忙于经济建设,而疏于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这项重大政治任务。
少数多经企业领导认为,经济发展与廉政建设有矛盾,过多的强调廉政建设会影响经济发展,过多地强调廉政建设会影响投资环境,过多地强调廉政建设会束缚手脚,造成了经济工作和廉政建设“两张皮”与“长短腿”。主要有以下三方面表现:一是责任意识淡化,自认为廉政建设的“区别”。
认为廉政建设主要是国有企业,对集体或股份制有区别,学习一些民营经济经验不注重机制,而偏重于活路,对一些违规经营,如漏税行为、“两指定”行为、干预招标行为等,视而不见、见而不管、管而不严;二是自我要求下降,自封为廉政建设的“特区”。认为是“三产”,各方面要求可以松一点,宽一点,有的人把吃一点、拿一点、送一点、玩一点都作为经济工作的必要手段,有的多经企业领导把接受供应商、协作单位的礼品、礼金、参与宴请吃喝和高消费娱乐活动都作为经济工作的正常交往;三是政治敏锐不高,自以为廉政建设的“边缘”。
认为只要经济发展好了,其他都是小事,而且认为不要管得太多,三产有“特殊性”,特别是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不严肃,如公车私用、私费公报,还有的借着促进经济发展之名,为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友,经商办企业和推销商品提供方便。
2、忙于业务疏于学习。把心思放事业上,把精力放在工作上,正是勤政的表现,但有些人不能正确处理好勤政与学习的关系,忙于了业务却疏于了学习,造成了思想建设的“世外桃源”。
主要有以下三方面表现:一是学习“片面论”。有的人认为业务知识对自己有用,就对学业务知识比较在乎,而将政治理论、党纪条规的学习束之高阁,还有的人有时也参加一些政治理论、党纪条规的学习,但只浮于表面,不去全面的掌握精神实质,造成执行上的偏差;二是学习“负担论”。
有的人认为经济工作太忙,再学习没有时间,有的人认为经济工作搞好了,政治学习不要抓得太紧,视学习为负担,甚至个别人认为强调政治学习是没事找事,长期以往造成少数同志以种种借口逃避政治学习,脱离组织监督,个别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三是学习“无用论”。可“心不在焉”,有的人什么学习都参加,可“麻木不仁”认为学习是形式主义或者走过场,有的人表面上什么学习都参加,对学习不在乎,对自己不负责,不注重学习和不加强世界观的改造。
通过一些典型案例的分析可以证明,犯错误者首先是从不在乎学习、放松世界观的改造开始,渐渐在思想上发生蜕变,政治上变得是非不分,经不住诱惑,滥用权力,私欲膨胀,有的人还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忙于开源疏于节流。所谓“会花钱就会赚钱”,有的把企业当成了自己的“钱袋子”,明目张胆的用钱;有的打着为职工谋福利的旗号,巧立名目的花钱,根本不注意节约,对企业的资金和职工的血汗毫不珍惜。
主要有以下表现:一是利用相互支持的名义,多经企业之间相互宴请、相互发钱、相互慰问,有的还经常性宴请主业管理部门,或赠送感谢费、支持费等;今年来,供电多经企业的确在加快发展和开拓市场方面迈出了较大的步伐,也带来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但在注重开源的同时,忽视了节流,滋长了奢侈浪费之风,助长了大吃大喝之风;二是利用关心职工的名义,截留收入,私设“小金库”和帐外帐,乱发和滥发奖金、补贴、加班费、通讯费供货商”、“经销商”交往过密,在工程结算、采购付款时还主动为他们打通关节、扫清障碍,然后从中收受回扣,中饱私囊。
4、忙于创效疏于监管。有些多经企业忙于创效,却疏于对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全方位监督和管理,其主要表现有:一是监督机构未设无人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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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由于过多地强调人员的精简,有些多经企业内部未设监督机构,上级的监督又鞭长莫及,即使顾及也是治表不治里,难已渗透和全方位覆盖,造成对多经企业监督落空。
二是规章制度不全无据监督。由于供电多经企业基本上还是沿用主业的一些制度和管理模式,一方面监督的标准和要求不到位,另一方面监督的手段和方式不到位,造成一提到监督就是没有监督依据,无据监督;三是少数干部专权弱化监督。
有些多经企业领导干部把权抓得很紧,大权独揽、什么都过问、什么都干预,表面上很敬业、勤勉,实际上是在铺自己的路、织自己的网、练自己的摊,对同级的监督和提醒也不当回事,致使同级监督弱化;四是民主意识不强无力监督。有些多经企业不注意发挥职工的民主监督作用,不重视厂务公开、民主测评等工作,致使企业在“三重一大”问题、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和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不透明、不公开,使民主监督软弱而无力。
5、忙于用人疏于育人。目前,多经企业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确实需要有能人来支撑发展,因而有的多经企业在用人时,只重用人而疏于育人,而印验了“常在河边走难免不湿脚”的一句老话。
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疏于用人前的考察。
有的多经企业在用人前不注重民主推荐和组织培养、考察等程序,结果让“问题”走上重要岗位;此外,有的多经企业对新提拔的重要岗位人员非常放手,不进行必要的廉政谈话、提醒教育,时间一长使原本素质较好的同志,放松了学习和改造,是非观念模糊,对错标准失衡,有的从一个好人变成一个腐败分子。二是疏于用人后的管理。
有的多经企业对重要岗位人员缺乏必要的教育管理,如对“八小时以外”党员干部的管理,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使得少数人在“八小时外”自由放任,没有任何约束,什么都敢干,什么都敢收,什么都敢拿,造成一部分人马失前蹄,有的还以身试法。三是疏于在任用中的考核。
有些多经企业在考核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重要岗位人员或自己认为“信得过”的人过于“溺爱”,在他们身上发生的一些问题,往往都认为是“小节”,不需要小题大做,常以“下不为例”来解决,使一些应纠正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力的纠正,应处理的人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理,客观上降低了考核的严肃性,助长了一些人的侥幸心理。
6、忙于体制疏于机制。目前主副体制上的分离很重视,各自都在成立集团公司,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方面作了很多探索,也做很多的工作。
体制虽然转换了,但机制依旧、观念依旧、人员依旧、监督依旧、考核依旧。体制改革难,机制转换更难;模式变更难,理念变化更难。
如果相应的机制不更上,体制改革以后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廉洁自律带来更大的考验。其主要表现有:一是认为产权清晰了,有些问题可以不管。
认为我是法人应该有独立的财权,只要能完成经营目标,可以不接受那些“条条框框”,把自己的“这支笔”无限扩大,造成一些廉政问题的发生;二是认为企业改革了有些问题可以突破。如供电企业的招待费有明确的规定,但少数三产企业认为要适应市场要求就不能限制太多,或者认为不能够透明,造成个别三产企业一年的招待费数额巨大,导致了一些廉政问题的发生;三是认为体制转换了有些问题可以不究。
经常有一些多经企业的领导讲:现在社会上就这个风气,有些事不办寸步难行,手上要有几个“活”钱,希望纪委不要太认真,听起来的确有道理,但放任自由必然引发诸多问题,也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二、影响供电多经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原因影响供电多经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情况比较复杂,既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也有教育不到位、管理不严密等问题。我们认为,主要有六个方面原因。
1、企业定位不准确。多经企业定位不准是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原因。
长期以来,供电多经企业一直延用供电主业的机构设置、资源配置、用人机制、管理模式和经营方式,实际上成为主业的一个补充和分流人员的“调节器”,名义上是独立的,但与主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有的多经企业虽然进行了股份化改制,但没有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真正意义上成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新三会”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也没有真正发挥作用。
由于定位问题没有根本解决,使得多经监督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也带来了多经的党风廉政建设到底如何监督?到底监督到什么地步?同时,也给多经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带来定位上的模糊。
2、经营机制不健全。多经企业经营机制不健全是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原因之一。
从现实情况看,一般多经企业都依附于主业而生存,大部分是套用主业的经营模式,没有成熟的经营机制,这种依附关系使得多经企业的自主意识不强、经营机制不活、应对能力较弱。有的多经领导认为,反正多经企业“背靠大树好乘凉”、“天塌下来由大个子顶着”,所以在生产经营中的守法、守纪意识比较淡薄,有时为了达到经营方面的目的,不惜采取违法违纪的手段,增加了企业经营的风险。
从经营情况看,由于机制不健全,造成管理混乱、纪律松弛,给腐败分子留下可钻的空子,增大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隐患。
3、监督制约不到位。多经企业监督制约不到位也是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些多经企业领导干部和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人员的权力过多、过大、过分集中,民主集中制原则流于形式,加上一些企业权力分解不够,以致企业内部之间缺少应有的相互制约机制,导致办事不透明,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现象发生。同时,由于监督制度不完善,监督工作不到位,导致对领导干部和企业重点部门、重要岗位监督落空,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以及对重点部门和人员的八小时以外监督缺乏有效办法,还有些企业厂务公开遮遮掩掩,应公开的不公开,应全部公开的只局部公开,“暗箱操作”现象时有发生。
此外,由于职工受到聘用、上岗等因素的影响,往往受制于多经企业的领导,民主权利得不到充分的发挥,严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
4、内部管理不规范。多经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是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的又一重要原因。
应该说目前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是很多的,检查也很频繁,但效果不明显。一方面制度本身有问题,有些制度的建立完全是应付,“依葫芦画瓢”的多、结合实际的少,流于形式的多、管用的少,针对性不强、操作性不强;另一方面执行不到位,再好的制度不认真执行,不加强检查考核,不形成闭环管理,制度也就形同虚设,最终造成管理有漏洞,客观上给腐败分子有可乘之机。
此外,由于管理体制上的弊端,滋长了一些不廉洁现象,如公车私用、私费公报以及大量的浪费现象等,还有多经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些规定已经远远落后于时代发展的要求,这样造成“正门不开,旁门盛行”。
5、效益评价不科学。多经企业的效益评价不科学也是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原因。
一般对多经企业的效益评价都是以产值、利润指标完成情况为主,不包括对资产的保值、增值、负债等情况进行评价,由于评价体系不完善,造成对多经企业的资产经营状况不能及时掌握,致使一些经营方面的漏洞也难以及时发现,时间一长就可能引发“小洞不补洞受苦”的难堪。此外,对多经企业的社会效益评价也缺乏统一的标准,如对优质服务方面的评价等。
往往是只要实现了产值、利润指标,就算是完成了任务。造成了“一俊遮百丑”的现象,给党风廉政建设留下不小的隐患。
6、主副协调不一致。在供电企业,主副协调不一致也是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的另一个原因。
多经企业由于定位、经营机制等方面的问题没有到位,往往相对于主业而言是处于从属地位,而主业是处于“老大”的地位,多经企业为了能在主业争取到电力建设工程、小型基建项目往往是有求于“老大”,处处事事讲究与主业的有权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协调好关系,时时不时地要进行“公关”、“润滑”,否则会处处受阻、步步为难。这种主副不协调的关系,使得主业与多经之间的相互支持、相互服务、全局“一盘棋”的意识淡化,有的主业部门不得好处不办事,得了好处乱办事,如该招标的不招标、该审计的不审计、该验收的不验收等,由此而助长了企业内部的送礼风、宴请风、公款消费风等歪风邪气,也极易产生“暗箱操作”、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成为供电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又一大隐患。
三、加强供电多经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供电多经企业是供电核心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一直与供电企业同呼吸、共命运,承担着供电企业优质服务、电力建设、社会承诺服务特别是减人增效等十分重要的工作,其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水平的优与劣、好与坏也影响着供电企业的形象和声誉。当前,加强多经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一定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我们认为,应正确处理“六个关系”,积极探索“六项机制”。
1、正确处理好“破”与“立”的关系,积极探索多经企业的经营机制。“破”与“立”既是对立的也是一致的。
“破”就是要改革阻碍多经企业发展,影响多经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旧机制;“立”就是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要求,建立适应多经发展需要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新机制。一是完善多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分解,与多经领导干部分管的工作相结合、与重要岗位人员从事的工作相结合,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责任体系。二是建立多经企业经营归口制度。
就是把企业内部在招投标规定以外或低于招投标标准的业务,如:小型电力建设工程、小型基建工程、小型土建工程、小批量的物资采购、药品采购、车辆管理等工作归口由多经部门负责,不管是主业,还是多经不允许擅自处理这些工作,以解决主副不协调、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防止各种流失和“暗箱操作”情况的发生,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二是建立职务消费货币化制度。
主要途径有公务用车货币化、公务接待费用包干制、公务出差费用包干制,变实物消费为货币消费、隐性消费为显性消费、软约束为硬约束,形成规范化、透明化、货币化的经营管理模式。三是建立科学的综合效益评价机制。
除对产值、利润等主要经营指标进行考核评定,还要对其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金的运作情况,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进行评价,形成完善的经营评价体系,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构筑多经党风廉政建设的“警戒线”。
2、正确处理好“放”与“管”的关系,积极探索多经企业的责任机制。多经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拥有一席之地,少不了与方方面面的交往和应酬,在不违反党的纪律、不损害企业利益和其他社会自然人利益的前提下,供电企业要正确处理好对下属多经企业的“放”与“管”的关系,做到放要放得有度,管得有方,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管得过死或放得太松,对多经的党风廉政建设都不利。
一是建立决策失误赔偿制度。就是给供电多经企业的经营者,在一定情况、一定范围、一定数额内有一定的决策权,同时明确其对决策失误应负的领导责任和经济责任,提高其经营的风险意识和廉政意识。
二是建立廉政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一般与双文明综合承包挂钩,也可单独进行风险抵押。
三是建立公事业务招待、业务往来申报制度。变事后报告为事前申报,对不合理的宴请一律取消,不合理的往来一律制止,从源头上治理吃喝宴请、奢侈浪费的问题,如我公司多经企业招待费下达年度计划,年中和年底两次调整,既管了也不是管的太死。
四是建立廉政回避制度。明确领导干部和专职人员哪些工作该亲自操作、哪些工作不该过问等,防止随意插手和干预有关工作,把重点放在工作和办事程序的健全上,构筑多经党风廉政建设的“预警器”。
3、正确处理好“疏”与“堵”的关系,积极探索多经企业的监督机制。多经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中发生的问题,有很的多是没有处理好“疏”与“堵”的关系而造成的,该疏的没有疏通,该堵的没有堵死,必然导致“正道不开,歪道盛行”。
如加强供电多经企业与社会其他企业,特别是与个私企业交往中的监督,就是一个新课题。首先,要解放思想。
充分认识到多经企业对外交往是不可避免的现实,多经企业不仅仅是内部市场的得益者,更应走出去寻找更大的发展空间,这就免不了与外界的接触和交往,所以我们的监督要跟上,防止有些人在与外界的交往中损公肥私、中饱私囊。其次,应对业务交往中的重要事项进行规定,我公司在加点销售和房产销售等多经企业既要考虑与市场销售接轨,又要考虑方方面面的交往,对折让和优惠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使审批的人有据可依,办事的人有章可循,防止走邪门歪道。
第三要强化组织监督。建立“三项谈话”制度,即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重要岗位人员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打好“预防针”上紧“廉政弦”。
此外,要在多经系统进一步落实“六位一体”的监审工作体系,整合监督资源、加强监督防范,通过有效的监督构筑起多经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链”。
4、正确处理好“奖”与“惩”的关系,积极探索多经企业的激励机制。要正确处理好多经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中“奖”与“惩”的关系,就必须积极探索多经企业奖惩激励机制,以此来充分调动经营管理者和广大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
一是探索多经企业领导干部收入分配制度。使其个人收入与经营业绩直接挂钩,做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与个人的利益同行、个人工作效率与个人经济效益同步,促使他们真正承担起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探索多经企业领导干部任期近究制度。积极探索科学的效益测评体系,如要准确评价主业对多经的支持因素等,促使多经企业代理人克服经营战略上的短期行为,主动放弃损公肥私的行为,全身心投入到企业的各项事业中。
三是探索多经企业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要制定明确的规定,对连续多年在民主测评干部中排在未位的,或在企业安全生产、资产经营,特别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或是屡屡违反企业管理有关规定限期不改的,要坚决执行决不手软。
在建立激励机制的过程中,要防止激励幅度过大和偏低的问题,也要防止短期化的行为,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起到鼓励敬业者、激励观望者、教育落后者、惩治腐败者的目的,构筑起多经党风廉政建设的“警示钟”。
5、正确处理好“培”与“引”的关系,积极探索多经企业的用人机制。人是生产力发展中最重要的因素,关系到企业的兴衰和存亡。
当前,多经企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量很大,能否处理好“培”与“引”,将长远地影响多经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首先,形成内部人才培养机制。
立足于加强对现有人才的选择、培养和蓄备,做到选人上民主化,选人时应先民主后集中,突出民主推荐、职工公认、德才兼备的原则,特别是在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人员的选拔任用上,通过民主程序确定在德、能、勤、廉、绩等方面群众都公认的候选人,避免重才轻德,以偏盖全。用人上透明化,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选用的机制,干部、监察部门要把好考察和审查关,实行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任前公示制,努力防止用人失察等问题的发生。
其次,建立社会人才的吸纳机制。通过科学化、规范化的程序,把好选人、用人关,真正把有志于供电多经事业的社会人才吸纳进来,共谋多经发展、共图多经腾飞。
同时,要疏通社会人才的“进出口”,不断吐故纳新,保持在用人上的纯洁性和廉洁性。再次,要积极探索多经企业廉政教育的新定位,要体现教育的与时俱进,要体现监督的合情合理,做到多经发展到哪里,教育跟到哪里,多经开拓到哪里,监督跟到哪里,主业与副业一视同仁,公司人员与社会人员一视同仁,构筑起多经党风廉政建设的“过滤层”。
6、正确处理好“严”与“宽”的关系,积极探索多经企业的管理机制。““严”就是指管理一定要严,企业管理制度越严密、越科学、越规范,就越能有效地避免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偏差,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宽”就是指与主业相比,对多经在一些具体的标准上应适当放宽,积极引进一些民营机制,做到严宽想济,具体讲:一要建好决策类制度。如:企业“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将企业的重要人事任免、重要工程项目、重要工作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等情况,通过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等程序进行科学决策,防止“一言堂”、“一支笔”问题的发生。
二要规范程序类制度,如: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报告制度、资金预算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效能监察管理制度等,通过建立规范的制度,使各项工作可控再控,防止“小金库”、“小工程”、“小公司”等问题的发生。三要强化监督类制度。
如建立和推行企业工程建设廉洁协议制度、工程建设廉政准入制度、会计委派制度、招投标监督制度、厂务公开监督制度,以及重要岗位轮岗位交流制度等,通过完善和加强监督制度,使各项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防止“暗箱操作”、“体外循环”问题的发生。四要强化考核类制度。
如:企业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廉政档案制度、离任(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制度等,通过严格的考核将隐患发现在萌芽状态,处理于未然之间,构筑多经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防火墙”。总之,供电企业多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大政治任务。
只有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时刻把握“三个千万不能发生”的目标要求,坚定信心,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努力建立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新机制,就一定能铲除滋生腐败问题的土壤,取得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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