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健全党委议事规则的调查与思考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应当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保证决策科学、民主。”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党委如何进一步健全议事规则制度,真正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理顺党政关系,提高党委会的质量,保证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使决策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推进基层党委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做法与成效
去年7月份,我们党委制定了《建工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议事内容、议事程序、表决程序、会议纪律等五则共23条,为使党委的议事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创造了前提条件。一年来,我们下大气力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1、明晰党政会议职能。以往由于议事不规范,党政会议的职能不是很明晰,常常是党政会议不分。贯彻议事规则以来,我们把领导班子的会议分为局党委会议、局行政办公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三类,明确规定了各种会议的参加人员和主要内容。去年以来,我们先后召开了7次局党委会,都是着重研究党委职责范围内的一些重要问题。
2、重大问题一律由党委讨论决定。一年来,我们局党委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规定,凡是应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都列入了党委会议的议程,如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部署,贯彻县委十一届三次会议精神,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局重大问题和全面性工作,有关干部任免和人事安排等,杜绝了重要问题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
3、严格按照程序议事。过去,我们党委会也常讨论一些重大问题,但往往忽视程序,会议按什么程序讨论决定,领导按什么程序审批,没有明确具体规定,随意性大,临时动议、个人拍板等现象较为普遍。贯彻议事规则以后,我们较好地做到了“程序至上”,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严格按程序办事:
(1)会前协调;
(2)准备材料;
(3)提前通知;
(4)充分讨论;
(5)逐项表决;
(6)做出决策;
(7)形成纪要。
我们建工局党委通过认真贯彻党委会议事规则,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第
一、党政关系进一步理顺。议事规则科学界定了党委会议和行政会议的不同职能,有效克服了党政职能分工模糊、运行机制紊乱的弊端,使党政职能更加明晰了,班子成员共事的氛围更加和谐了,党政“一把手”在工作上既各负其责,又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促进了全局事业的发展。
第
二、党委会议效率大为提高。由于议事规则明确规定了党委会议召开的一般期限、参加人员、研究内容、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使党委会议有章可循,这对于会议的准备、召开和落实都有了比较清晰的思路,为确保党委班子协调高效运转,增强整体活力提供了合理的制度安排,提高了党委会议效率。
第
三、民主集中制得到更好落实。以往一段时间内,党内的各项制度、规定和纪律,对一般党员干部要求得多,对“一把手”约束得少,导致对一般党员干部监督易,对“一把手”监督难。党委议事规则对决策方式“一人一票、集体决定”的刚性要求,从制度层面把民主集中制的要求落到实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要求,党委会议以多数人的意见形成会议决议,不存在个人定夺的问题。
第
四、保证了党委决策的科学性。由于制定并执行了党委重大问题的议事规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进行科学论证,使党委的决策更加科学。对于如何打造我县建筑品牌这个重大议题,我们党委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办事,从议案的形成到会议的讨论决定,我们深入基层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又认真听取了每个党委成员各种意见,使形成的工作方案比较符合我县实际,有力地促进了我县建筑业的大发展。
二、问题与原因
在抓好落实党委重大问题议事规则的实践中,我们还有许多不尽人意的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
第
一、会上充分讨论有时不够。按照议事规则,党委会议在讨论重大问题时,各位委员都应当充分发表意见,才能形成正确的决议。可在实际中,有的委员顾虑重重,怕负责任,不敢或不想发表自己的独立见解,而是等“一把手”表态后随声附和。
第
二、对上会材料往往重视不够。按照议事规则的要求,对重大问题的讨论,上会材料必须规范化,包括议案本身和科学论证材料。议案指计划、制度、政策、规章、提议、建议、申请、请示等提请会议研究的目标文件;科学论证材料指专门的机构或人员通过调查、考试、考核、测评、分析等过程形成的说明书、论证报告、考察结论、考试成绩、调查报告等材料。凡是上会材料不全的,不得进入议事程序。在这方面我们还没有真正做到规范化,对有的重大问题没有提交书面议案,而仅是口头议案。在更多的情况下,是仅有议案而没有论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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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有的重大问题的讨论决定没有及时形成会议纪要。按议事规则要求,领导集体凡研究重大问题的会议,须形成“重大问题会议纪要”,纪要须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说明形成 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落实决定的责任及实施监督的办法。而我们在执行中有时只满足于党委会议记录本上有记载,向下级组织及党员传达时只传达党委会议的最后决定。
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有:
1、党内民主的观念比较淡薄。有的党员对执行党委议事决策制度重要性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习惯于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决策方式。
2、制度制订和执行不够规范。尽管我们制订了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但这是个新事物,还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有待于在实践中不断健全。
3、监督指导还不够有力。在议事规则的执行过程中,怎样加强对党委成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还没有形成一套成熟的机制。对贯彻议事规则的典型经验宣扬和学习还不够,上级党组织对我们进行这方面的指导和培训也不多。
三、对策与思考
我们认为,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好重大问题的议事规则,须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1、加强教育,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党的领导观念和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基层党委肩负着对一个地方或单位实行全面领导的责任,健全党委会会议制度,提高党委会议的质量,是保证党委领导核心地位的重要载体和关键所在。要采取多种方式方法教育和引导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明确党委议事决策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自觉贯彻执行党委的议事决策制度。
2、制订规范的制度,确保议事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一是明确会议职能。理顺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行政会相互之间的关系,并根据会议性质和任务的不同,对会议职能进行界定。二是明确议事范围。党委会的议事范围重点是研究确定本单位三个文明发展的整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决定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重要建设项目的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以及以党委名义发布的涉及全局工作的方针、政策性文件和其他需要决定的有关重大事项。三是明确议事的表决方式。党委会对议题进行表决时,表决的形式可采用举手表决、口头表决或无记名投票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须由应到会党委成员过半数赞同为通过。四是明确执行和反馈的要求。党委会作出的决定,党委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个人不得有与党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相违背的行为。对贯彻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和执行结果必须及时向党委反馈。
3、加强指导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一是要加强指导。对基层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上级党委要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一个比较规范的、操作性比较强的指导意见,并扎实抓好这一制度的落实。二是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上级党委必须经常对基层党委议事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有效的监督检查,使违反制度的行为都能及时得到纠正和处理。三是要加大自身监督力度。各党委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对党委领导核心地位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树立依法办事,按制度和规定办事的观念,并在自觉执行制度的基础上,积极为党委做好参谋,加强对党委执行议事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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