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开展“坚持执法为民大讨论”活动,推进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进一步深化,靖宇县检察院党组开展了“面向农村、走近农民、关心农业“走访活动。并于9月14日-18日,检查机关人员分别对***、***、***、进行了走访。通过走访活动,与基层同志开展座谈会。就检察机关与“三农”的相关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通过此次走访活动,我们检察人员加深了对三农问题上的认识,同时和群众拉近了距离,我认为这对于我们今后相关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特此总结如下:
一、广大农民迫切需要检察机关从法律监督的高度,为他们提供利益保护
立足自身业务,寻找与农民的接触点,使法律监督具体化,拓展保护农民利益的新空间。这是广大农民所迫切需要检察机关为他们做的实事。如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坑农、害农的事时有发生,检察机关应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加大打击力度,使农民的切身利益不再受侵害。涉农案件检察机关应予以观注,带有普遍性的案件,可以追踪监督其处理的全过程。
二、保护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检察机关进一步优化法冶环境
农民增收是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目前农民增收的一个主要渠道是农民大量外出务工。检察机关可以延伸法律监督服务的空间,与外地检察机关相协调,通过大的检察体系来维护农民工在外的合法权益,优化他们发展经济的法冶环境,为他们增收提供法律保障。
三、帮助农民快速提高法律水平,检察机关有拓展工作的空间。
农村中法律知识的普及存在着差距,农民个体的法律水平参差不齐,在依法治乡(镇)和农民知法、守法上都迫切需要法律知识的进一步普及提高。希望检察机关结合检务公开,加大宣传普法力度,真正把法带到农民中间去。
四、解析农村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农村中普遍存在着一些热点、焦点、焦点问题,如:税改后税额降低,反而加大了征收工作的难度;农民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发展市场农业;如何在农产品销售环节上保护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优化各地经济发展环境,有效打击已有抬头或正在萌芽的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现象;山林、宅基地纠纷、交通事故、移民搬迁等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潜在因素应如何对待等诸多问题。我们检察机关会有所选择地解析某些问题,有针对性地为基层党委、政府和农民提供法律上的帮助,体现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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