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了明确每位职工的岗位目标和责任,贯彻工作实绩与奖惩挂钩的原则,增强责任感,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圆满完成各级交办的式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人事局全体职工(含领导)
二、考核内容
4、业务工作。按业务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办事承诺时限,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10分)。办事超过承诺(交办)时限的,受局领导批评的每次扣1分,被通报批评或被县领导批评的每次扣5分。工作失误一项造成影响者每项扣5分。
6、廉洁自律。办事公道正派,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不看人办事。(10分)发现一次扣5分。因此受纪律处分的扣10分。
7、抓好综合治理,“五五”普法、精神文明、爱国卫生、计划生育、保密、消防等工作,检查合格达标以上(5分)。违反后,除接受相应处理外,一例扣3分。
9、工作纪律。(15分)
(2)遵守人事纪律。严守相关人事纪律,不跑风漏气,不擅自答复,不循私情(10分)。发现一次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接相关规定处理,该项分为零。
三、奖惩
(一)加分
1、个人获国家级、市级、县委县政府表彰分别加8、6、4分,获县级部门表彰的加2分。
2、科室获国家级、市级、县委县政府表彰的该科室职工分别加6、4、2分,获县级部门表彰的加1分。
2、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加1分。
3、办事公道、服
务态度好、工作效率高受群众书面表扬的加2分。4、助人为乐或见义勇为行为受群众书面表扬或得到相关部门嘉奖的分别加2分、5分。
(二)扣分
2、科室被国家、市、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的该科室职工分别扣6、4、2分。
3、工作失误、生活作风问题受群众举报的一次扣3分。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成立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xx同志任组长,xx同志、xx同志任副组长,xx、xx、xx、xxx等同志为成员。年终由考核小组按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内容,以原始资料数据为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价。
(二)兑现办法
将年终奖金与考核结果挂钩,考核成绩越好,所得奖金越高,打破平均主义。
考核以100分为基准分,加减相应分值后的分数为考核得分。即应发奖金基准分=100分,应得奖金=(考核得分/100)×100%×应发奖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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