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设备事故的区分与处理办法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机动设备事故的处理。2 设备事故的划分2.1设备事故划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三大类。固定资产原值五万元以下的设备不设重大事故,固定资产原值十万元以下的不设特大设备事故。2.2 设备事故划分标准:序号事 故 情 况特 大 事 故重 大 事 故一 般 事 故1造成停工损失供电中断造成全厂停产一天以上或车间停产三天以上造成全厂停电30分钟以上造成全厂(或车间)停电10-30分钟2修理费用修理费用达设备固定资产原值的40%以上修复费用达设备固定资产原值的20-40%修复费用达设备固定资产原值的10-20%设备事故停修时间:指事故发生后修复投产为止时间。设备事故的损失:仅计修理工时费,修理材料和备件费用。设备事故的修复费用:是指修理材料和备件费用。3 设备事故的分类3.1 责任事故:由于操作者违反操作规程或粗心大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停车,以及维护保养不好,检修不良等原因造成的事故。3.2 质量事故:由于设备原设计,安装不良所造成的事故。3.3 自然事故:由于自然原因如雷击、洪水所造成的非人力所能抗拒和消除者。3.4 其他事故:凡不属上述三类事故的事故。4 设备事故的处理4.1 发生设备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设备运行,以防止事故扩大,保持现场,并及时报告班长、维修人员、车间领导会同设备处、生产部共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并应迅速抢修,恢复生产,如遇无法控制的易燃、易爆、剧毒等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安全保卫部门发出警报,并采取正确措施。4.2 事故责任者必须如实反映情况,不得隐瞒或制造假象,对事故的处理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4.3 事故情节严重或隐瞒事故不报告者,要给予纪律处分或保卫部门依法处理。4.4事故检查分析后,应由主要责任单位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一式二份,交车间负责人签署意见,报设备处、生产部批准后,一份报生产部,一份存设备处,入设备档案。4.5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公司经理和生产部、设备处,在认真组织现场事故分析后才能组织力量进行抢修,事故报告表三天内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