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的自身利益问题的探讨与分析及学习心得
关于中国共产党有没有、应不应该有自身利益的问题,近年来有种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一是“一致说”。认为党没有自身利益,党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一致的。党“除了为实现人民利益服务,不仅不应该,而且也不可能主张自身利益。”否则,不利于党员正确理解“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党没有自身利益,应该成为全党的共识。
二是“代表说”。认为党没有自身利益,党是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者、组织者和保护者。革命时期,党是无产阶级利益的代表;执政后,党是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代表,利益整合是党实现人民利益代表功能的关键环节。
了 三是“超越说”。认为党没有自身利益,这只是表面现象。实际上,党在代表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名义下,获取了超越人民利益的特殊利益。
四是“成本说”。认为党有自身独立的利益追求,执政就是党的最大利益所在。过去,在执政中,不讲党的利益,就必然出现不讲执政成本的问题。承认党有自身的利益追求,不仅不会影响党的形象,,而且有利于降低执政成本。
五是“目的说”。认为党有自身的利益,但是,党追求利益的最终结果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福祉,而不是为了党本身。
在“党的利益”问题上出现的观点分歧,凡此种种,主要在于对党章中关于“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这一论述出现不同的解读。不仅一般社会公众,就连党内对这一论述的理解也千差万别。笔者认为,应该明确提出党的自身利益追求就是谋求长期合法执政。明确党的利益追求,有利于党的自身建设。这是因为:
第一,在理论上明确党的利益追求,有利于阐释共产党存在和发展的合理性。政党作为一个独立的政治组织存在,必然要有特定的、共同的利益基础,否则便失去了存在和发展的合理解释,共产党作为政党也概莫能外。既然如此,那如何理解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提出的共产党“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这一著名论断呢?笔者认为,应该历史地看待这一论断。马克思、恩格斯所指的共产党没有自身利益,是在无产阶级革命情景下的特殊情况,“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中国革命的实际完全符合这一论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其主体是无产阶级。无产阶级是受压迫的阶级,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共产党是受压迫的政党。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利益是求得翻身解放。共产党在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主要是无产阶级)为求得翻身解放而斗争,自身也获得解放,这时,共产党的利益与人民的利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可以说,党的利益就是人民的利益,不好分开,也不应分开。掌握全国政权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人民”已经出现了分化,党的利益与人民的利益相应出现了较大程度的分离。有人说,在革命时期,农民是革命的主力军,农民的利益就是党的利益。现在,农民因征地拆迁、农民工为讨薪而上访,甚至与政府部门形成尖锐冲突,农民的利益开始变成党的利益的对立面。笔者认为,说对立面似有夸大之嫌,但这种情形的出现已经表明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产生了某种程度的分离。因此,“一致说”不具有说服力。党应该提出自身独立的利益追求,才能真正处理好党与其他利益主体的关系。
第二,从理论上明确党的利益追求,有利于党员统一思想和行动,为谋求长期合法执政而奋斗。 “党的执政合法性”命题提出后,始终没有得到有效破题。这是由于共产党取得执政地位的特殊性决定的。共产党通过领导革命自然地取得执政地位,但是,革命的合理性并不等于执政的合法性。现在, 中国共产党已经执政60多年,新一代共产党人由于继承而来的执政地位更不可能真正解决执政合法性的问题,“代表人民利益而执政”在理论上面临挑战。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情况下,党为了实现“利益代表”功能,需要对不同利益主体进行利益整合和协调,从而代表各种不同的利益。整合即可“代表”,这在理论上说不通。因为西方发达国家资产阶级政党执政,他们为了缓和国内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也曾进行过多种多样的利益调整,但是,资产阶级政党决不可能是无产阶级利益的代表。除此之外,“代表说”也不符合实际。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很多利益冲突中,都或多或少可以看到“民意领袖”的影子,他们代表利益受损群体与政府对峙,并且深受信任。相反,“党代表人民利益”却被认为是一厢情愿,人民是“被代表”了。因此,不妨摈弃这种名实不符的“代表说”,鲜明提出党的自身利益追求,在合法执政中重拾民心,真正达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目的。
第三,党只有提出自己的利益要求,才能真正与妨碍实现党的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党的利益是一个整体,而超越党的利益的行为都是妨碍党维护自身利益的障碍。当前,党内出现利益集团问题、腐败问题、特权问题、“官二代”问题等,都超越了党的利益,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 中的信誉,成为妨碍党维护自身利益的最大障碍。过去,由于不去区分利益关系,腐败被认为是侵害了人民的利益。但是,在现实中却出现这样的怪现象:受到利益侵害的人民却对腐败关注不够,相当多的人认为,腐败是“公家”的的事,能腐败的官员是有本事的人,因此形成一种“羡腐”心理和文化。这说明,腐败损害的是党的利益,反腐败确确实实是党的事。为了实现党的利益,就必须反对各种利益“超越”,依靠党内民主力量,与腐败作坚决的斗争,才能建设一个纯洁的马克思主义政党。
第四,明确提出党的利益追求,有利于凝聚党的力量。党要巩固长期执政的利益,不仅要扩大群众基础,更要壮大党的力量。党的力量是否强大,不是看党员的人数的多与少,而是看党是统一的还是分化的。苏联共产党在垮台时,其党员人数仍有1500多万之众,却眼睁睁看着一个百年老党轰然倒台而没有丝毫抗争。这说明,如果党是分化的,党员人数再多,党也是软弱的。当前,由于我们不提党的利益,致使党的队伍出现某种程度的分化。一方面,部分党员作为党的组织、国家机关的各级领导,手中掌握着依附于权力的巨大的社会资源,其个人也获得权力之下的超越普通公众的种种利益。另一方面,在普通党员那里,则出现难以发挥作用、党员意识退化的问题,一部分党甚至生活在社会底层,生存难以保障。如果党不追求长期执政的利益,当然可以对党员队伍的分化视而不见,不以为意。但是,如果要追求自身的利益,建设一个长期执政的坚强的党,就不能漠视党员队伍的分化。当前,为了防止党员队伍的继续分化,应尽快重构党的活动方式、管理方式,建立以党费为基础的的党内互助机制。对于党费,有人认为,它是党的活动经费,也是党的利益的一种表现。但是,党费在支出和取得两方面,都有为社会所诟病之处,存在“党、国” 不分的现象。因此,建议党费应完全脱离财政供养,改由完全由党员自愿缴纳的管理模式,并建立党内互助机制。这样在保证实现党的整体利益的前提下,保障党员的个人利益,才能真正加强党的向心力。
第五,明确党的利益追求,也是党内民主的基础和前提。当前,大家都知道党内民主建设重要,它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党内民主要达到一个什么目的,却不是那么清楚,因此,党内民主一直处在“启而不动”的状态中。笔者认为,党内民主不是党的建设的目的,而是党的建设的手段和措施,其要义在于充分发挥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积极作用,保持党员的责、权利相统一。追求党的执政利益,才是党内民主的目标,否则,党内民主就失去了意义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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