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缓缴改制企业所欠社保金的请示
人民政府:
武汉市长江蓬垫厂(原名武汉市长江汽车改装厂)系一元街街属企业(集体所有制性质),法定代表人:李进钱,注册地址:江汉区天门墩路7号。现因社保欠费,提请办理缓缴手续。
改制经过:xx月xx日,该企业根据[武政办()102号文件]和[岸发()8号文]及区街关于企业改制的有关文件精神,正式向一元街工商总公司提交了《企业改制申请报告》。一元工商总公司于当月10日下达了[岸元工商()11号批复],长江蓬垫厂改制工作正式开始。xx月xx日按改制程序进行资产评估审计,xx月xx日下发[岸国资局()第135号文批复],xx月xx日再次召开职代会,讨论通过系列方案并付诸实施。
资金情况:xx月xx日,长江蓬垫厂与武汉天新置业有限公司签定协议,将天门墩路7号资产(即土地使用面积2960平方米,建面2050平方米)有偿转让,变现资金为人民币360万元(当年评估价为170万元),并按合同约定首期兑现202万元资金。截止当前武汉天新置业有限公司仍欠长江蓬垫厂改制变现资金158万元,经双方对帐无争议。
困难因素:改制资金不能如期到位的主要原因:一是其间一度出现司法纠纷,二是购买方目前资金暂有困难。改制变现资金不能如期到位导致的结果:一是“社保欠费”不断增加。职工一天不从集体窗口转入个人窗口,职工个人社保金依旧由厂方负担;二是部分未交社保的职工的“门槛费”频频上调(由的3000元/人入保至今天的35,000元/人),改制成本已经出现负增长。
企业请求:全厂共有职工131名,已退休享受社保待遇的有44人,在剩余的87人(男48人,女39人)中,已有77人进入社保,共计欠费1,252,233.60元。未进入社保10人,应交纳社保金350,000元。如从20xx年7月起至6月底止进行推算,目前所欠社保金共达1,602,233.60元,如不即时采取“止血”措施,长江蓬垫厂改制工作将难以进行。
为了改变当前困难局面,长江蓬垫厂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关于缓缴改制企业所欠社保金的报告,要求将全部职工社保关系,提前转出集体户头,进入个人窗口。所欠费用列出计划,保证资金到位时,一并如数补齐。有效防止社平工资上调带来社保金增幅的不堪后果,确保企业改制工作的有效进行。
鉴于上述情况,特报请区政府协调解决。
附:职工社保明细表一份共页。
街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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