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公诉科助理检察员、主诉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
检察院公诉科助理检察员、主诉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
个人感悟:
工作要有激情,但不能仅有激情;要认真,但更要用心。认真工作只能将工作做得合格,而用心工作,可以将工作做好、做优。
开卷有益,学无止境。学习不仅仅是汲取知识,更重要的是学习如何做人。
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
同志-连续三年被评为院先进个人,被新城区委、区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被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公诉人;其制作的案件审查报告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法律文书第一名;近年来撰写的三篇调研文章,一篇被中共市委评为-市优秀调研成果优秀奖,两篇被评为市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
严格执法彰显法律正义
同志坚信法律的公正不在于让人人平等,而在于所有的违反它的人都应受到相应的惩罚。他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案件审查起诉关,决不让一个犯罪分子逃脱法律的制裁。如在他出庭公诉被告人林某等六人抢劫一案过程中,其中两名被告人及其律师作无罪辩护,辩称该两名被告人系到现场不是为了抢劫财物,只是殴打了被害人几下,其他被告人在该二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抢走了被害人的财物,故该二被告人不构成抢劫罪。他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运用概括故意犯罪的理论,深入分析、论证了各被告人的主观过错、犯罪行为及各自在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各被告人在听了公诉人的分析、论证后,慢慢地低下了头,表示认罪伏法,并恳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最终该案六名被告人均以抢劫罪被处以相应的刑罚。
宽严相济体现司法人文情怀
法律是无情的。但同志却说法律具有浓厚的人情味,执法者更有人情味。法不容情,而执法者在适用法律时对那些初犯、偶犯,以至因一念之差、一时义愤等原因不慎触犯法律的人,亦会人文司法,尽量轻缓刑罚。在与其主诉办案组成员共同办理童某故意杀人一案时,发现,被害人系被告人童某的儿子!人常说虎毒不食子,被告人童某为何会将自己的儿子杀死呢?原来童某之子吸毒多年,没有毒资即偷盗邻里,或者向年已花甲,靠微薄的退休工资养家糊口并代其抚养女儿的父母索要,稍有怠慢,便拳脚、棍棒相加。童某夫妇长期遭受该子虐待,家无宁日,苦不堪言。案发当日该子再次向童某索要毒资,见童某无钱,便取出刀片欲对童某夫妇行凶。童某忍无可忍,用榔头将其子打死。案发后,百余名村民联名强烈要求对大义灭亲的童某无罪释放。然而法律是理性的,任何随意剥夺他人生命的人,都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处。童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罪,故我院将童某起诉至法院。然而法律又是有情的,执法者更有人情味!庭审中,作为公诉人的在发表公诉意见时,首先指出童某杀人行为已触犯刑法,应依法惩处,然后将该案的特殊情节作了细致的阐述,并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刑罚,甚至可考虑适用缓刑。后法庭采纳了公诉人的意见,对童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五年。判决宣布后,群众一片叫好声!
执法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
同志在工作中能够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为民执好法。如在办理潘某等人集资诈骗一案时,他发现该案被害人多系老年人,被骗的钱大都是他们养老的钱、看病救命的钱。为了尽快查清案情,尽可能追回赃款,在“512”大地震期间,仍稳坐办公室,认真阅卷,仔细核帐,为该案从快处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在审查该案期间,数百名被害人或三三两两,或群体多次来我院反映情况,要求司法机关从重处理犯罪嫌疑人,并为他们追回被骗的养老钱、救命钱,每次来访,短则半个小时,长则三五个小时,总能耐心地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并详细地作好记录,对他们反映的问题给予满意的答复。起初,来访者情绪激愤,在办公室大吵大闹,表示出对公、检、法极度不信任。经过多次耐心细致地解释之后,他们终于表现出足够的理性,和对执法机关的充分信任,表示不再群体上访,影响机关单位的正常工作。
在十余年的工作中,看不出他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壮举,都是点点滴滴,但却无处不有闪光之处。正是这些,才真正体现了一名基层检察工作者克已奉公、钟爱事业、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民执法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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