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汇编--请(消)假制度
请(消)假制度我单位干部、职工除按国家规定,每年享受法定的节假日外,在本单位岗位上,因事因病等不能上班的,需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实行按月考勤与年终奖金挂钩的办法,具体制度制定如下:
一、休、请假分:休年度假、请事假、病假、产假、节育假、婚假、丧假及探亲假八种。
二、休假、请假必须事先履行假条审批手续,并由本人亲自处理,无特殊原因不能托人代办或事后补假。
三、休年度假由各科根据工作情况进行安排,休假前必须由本人持假条经领导审批后,送交办公室备查。
四、请事假应说明事由;请探亲假要符合规定;请病假、产假、节育假需附医院诊断证明;请婚假要凭结婚证报批。
五、请假的报批:单位领导请假报局主管副局长批准。单位一般干部、职工请假在三天以内的由单位副主任审批,三天以上的由局主管副局长(单位主管)批准。
六、假满因故不能按时返回单位,事先应履行续假手续,不履行续假手续,又无特殊情况者,以旷工对待。
七、凡经领导批准的请假条,一律由本人交办公室登记,返回单位到办公室销假。
八、未经请假,无故不到机关上班的按旷工计算。
九、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扣发一个月节支奖。
1、每月旷工一日的;
2、每月请事假累计满三天及三天以上的;
3、每月满假累计在半个月以上的(工伤假除外);
4、全月二周无故不参加机关学习的。
十、全年各月旷工累计五天以上(含五天),事假累计十五天以上(含十五天)者,扣除半年年终奖。旷工累计十天以上(含十天),事假累计三十天以上(含三十天)者,扣除全年年终奖。
十
一、全年各月病假(包括住院)累计三十天及其以上者,扣除半年年终奖,累计六十天及其以上者,扣除全年年终奖。
十
二、休年度假期间,确因工作需要,经安排上班者,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十
三、年度假原则上一次休完。休年度假前所发生的事假、旷工天数,在年度假中扣除;休年度假后发生的事假,旷工天数在下年年度假中扣除。
十
四、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超生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不得享受有关计生假,扣除全年一切奖金。
十
五、年终如有其他奖励,均按本办法执行。规章制度汇编--请(消)假制度
近500万道试题、20多万套资源、50多万篇作文、60多万篇范文免费使用
每天仅需0.22元,尊享会员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