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人才强县,规范人事管理。坚持党管人才、以人为本的原则,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建立健全引才、管才、用才机制。一是逐步完善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积极开展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的招聘和吸引工作,规范人才招引程序,坚持凡进必考的用人机制,到昆明大中专院校开展人才招引、交流洽谈活动;二是加强干部职工继续教育工作,按照“统一命题、分级组织、集中考试、统一阅卷,分开卷和闭卷两种方式”的要求,与县监察局共同组织开展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培训考试工作,认真制订培训计划、规划,要求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积极开展自学和集中学习,逐步增强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的学习能力、行政能力和执行力,增强履职能力;三是扎实开展20xx年机关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招录招聘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云南省20xx年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及工作安排,全面开展我县20xx年度招录国家机关公务员岗位设置调查摸底工作,各单位正在拟报“20xx年度公务员招录计划”,与组织部一起对各单位拟报情况进行汇总、审查;四是强化对公职人员的年度考核管理,认真开展了机关公职人员20xx年度的考核工作,全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考核1602人,其中:优秀267人、称职1293人、基本称职4人、不定格37人。 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考核4926人,其中:优秀706人、称职4192人、基本称职1人、不称职1人、不定等次26人,为奖惩、培训、辞退、调资、任职等提供了有力可靠的依据,使考核奖惩工作起到激励作用;五是办理干部调动20人,促进了人才的合理、有效配置。
二、落实工资政策,发挥经济杠杆调节作用。我们认真贯彻国家工资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把工资审批关,一是正常开展好转正定级、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的审批等日常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工资政策,认真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级别工资、晋升级别工资档次或岗位工资档次和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工作;三是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政策改革,逐步建立起适应机关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新机制。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到了每位干部职工身上,把国家工资政策落实到了实处,充分发挥出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感,调动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认真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企业军转干部曾为国家做出过重要贡献,关心照顾好他们的晚年生活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局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解困稳定政策,切实解决拖欠企业军转干部的工资、养老金和医疗费等问题;按照“说服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坚持不开口子,积极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走访慰问工作;继续执行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的隶属管理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随时掌握企业军转干部相关信息及思想动态,积极稳控。目前我县企业军转干部的思想稳定,生活有保障,无一人参与串联或集体上访。
四、规范劳动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一是利用电视公告、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培训会等方式,广泛开展《公务员法》、《劳动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宣传;二是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认真开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20xx年执法年审业务培训,增强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意识,进一步规范了劳动就业市场及维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稳步推进人事劳动法制化进程;三是扎实开展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建立健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到目前为止,已有22户建设单位先后在保障金专户存入保障金43万元,涉及工程22项,农民工546人;四是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启动“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清理规范劳动关系,有序开展人事争议仲裁和聘用合同鉴证,有效地发挥了人事争议仲裁在维护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五是重点解决群众集中上访和重复上访,接待并办理来信来访群众16人次(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予以解决和答复,提高了一次办结率。
五、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事业稳健发展。认真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体系。一是继续巩固“两个确保”的工作方针,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社会保险宣传工作,强化社会保险的扩面工作,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项制度,促进社会保险工作更加深入开展;二是加大社会保险巩固和扩面工作力度,积极改进社保扩面手段和方法,深入基层,进村入户,扩大了社保宣传面和覆盖面,全力推进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及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恢复运行,保证“五险”得到巩固和发 展;三是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加强养老保险内控制度建设,对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的单位进行了20xx年度缴费工资基数核定,积极开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情况的检查工作,并对参统离退休人员进行了生存认证,切实加强对参保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杜绝冒领养老金行为的发生;四是坚持做到社会保险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全县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社会化发放率均达到100%;五是高度重视并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监督工作,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抽调业务骨干,切实开展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和企业年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工作,到目前为止,无违法违纪管理、使用社保基金行为发生,全县社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营。六是始终严格执行专项基金及财务管理各项规定,基金专户储存、专人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积极开展社保基金、再就业基金自查工作,确保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营。
六、实施民心工程,促进就业再就业。今年我们把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联系群众、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一是强化再就业政策的落实,把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积极开展下岗失业人员的认定,支持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努力早日实现再就业;二是从优化施甸发展环境、提高从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的大局出发,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分期分批的原则,坚持专业理论和技能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培训和就业相结合的原则,针对我县服务行业突出存在服务内容“单一”、服务水平“差”、服务环境“乱”、人员素质“低”等问题,严格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要求,进一步整合职业培训资源,充分利用人才劳动力市场和各种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师资、场地优势,为《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人员和农村劳动力以及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就业再就业困难人员进行餐厅客房服务、保健按摩等再就业技能培训,帮助就业再就业困难人员增长知识,提升技能,更新理念,提高综合素质和就业再就业技能;三是围绕市、县的目标任务,努力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领域,拓宽就业渠道,妥善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以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月”和“春风行动”为契机,采用组织召开专场招聘会等形式,开发一批保绿、保洁、劳动协管等公益性岗位。到3月份末,开发就业岗位450个,其中公益性岗位10个;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67 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0人;特殊困难群体就业101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28人,就业及再就业培训640人,其中农民工535人、下岗失业人员10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以内;四是大力推进劳务输出,按照政府扶持,齐抓共管,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创新机制,按需培训,注重长效的原则,发挥职能部门的主渠道作用,按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化的要求,认真实施“阳光工程”,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步伐,建立健全农业劳动力转移服务体系,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转移培训,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台账,巩固发展劳务输出基础,不断增强劳务输出工作的管控能力,到3月份末,我县共转移农业劳动力9560人次,其中有序组织输出86人。
七、人事劳动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是注重学习,提高素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学习的各项制度,深入学习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及《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学习现代管理、经济、科技等方面的知识,增强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二是健全机制,规范行为。坚持以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为抓手,逐步深入,推动“六项制度”的落实。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把人事劳动局的职能职责、服务承诺事项向社会公告,进一步公开了人事劳动机关职能;三是严格执行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坚决执行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四是坚持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利用行政、法律等手段,严格规范人事劳动管理及服务行为,强化内部管理,自觉约束工作、生活行为。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加强工作调研和部门协作,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的发生。通过努力,我局被评市委政府表彰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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