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按照上级的要求,在本社区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以来,我们社区全体同志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大力实施“得民心工程”,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一步巩固,各项工作更具特色,各类活动丰富多采。下面是我们对这一活动的总结: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制度健全。
按照市、区关于开展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先活动的要求,为扎实有效地推动我工委辖区内的民族团结,自去年9月份活动开展以来,我工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将其列入我工委党委议事日程,及时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街道、计生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日常民族宗教工作。为了使民族团结***工作顺利开展,我工委制定了办事处领导分包社区、联系寺庙制度,不安定因素排查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考评、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建立了处理民族事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工作责任制,与辖区内两个社区签订了《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责任明确化、工作具体化、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社区成员主动抓的良好格局。
二、宣传到位、成效显著。
采取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营造出人人重视民族团结,人人争当民族团结模范的良好氛围。
1、利用社区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方式,同时,以社区居委会为依托,走区串户,深入到群众中去,在全处范围内大力宣传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生活的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
2、在辖区内各小学广泛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报告会、座谈会、以及互学语言、互通思想等交流活动,进一步宣传了民族团结进步思想。
3、利用社区文化节文艺活动为载体,寓教于乐,融入各种民族团结互助的内容,营造出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先活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1、实行信访“一把手”工程和部门联动制。在活动中凡涉及重大的信访件,尤其是牵扯事关民族关系之间的纠纷和权属争议案,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接待、亲自批办、限时办结,严格按照法律和党的民族政策,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和隔阂,影响民族间的团结。今年我辖区共调处民事纠纷5起,受理5起,调解5起,受理调解率100%。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群众的好评,进一步树立了政府部门的形象。
2、组织开展“送健康进社区”活动。我工委把民族团结教育与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从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入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谋群众之所谋。办事处联合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组织开展了“送健康进社区”活动。9月21日,办事处副主任张剑同志与一附院党支部书记带领一附院相关专业专***家分别来到了文昌社区有重病患者的特困户王喜真女士、王玉梅女士家中,相关专家分别对两家的重病患者进行了义诊,赠送相关药品,并且在此中秋佳节即将到来之际,办事处领导还特地为这两家特困户带来了月饼。患者家人激动地说:“看病、送药、送月饼帮我们解决了实际问题,我们心里没啥说的,政府医院办的这次活动让我们心里真得很热乎!”这次开展的“送健康进社区”活动,像一缕阳光,洒在特困群众的心田,让社区的特困户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惠民行动”的实惠。社区广大群众均反映这次开展的“送健康进社区”活动,是“衣人在寒、食人在饥”之善举!
3、组织开展“齐心共建”义务劳动活动。为营造各民族团结互助的良好氛围,办事处书记、主任带领办事处全体人员与各民族群众一起进行义务劳动,清除社区的杂草、垃圾。劳动中各民族群众一起同甘共苦,增强了相互之间的感情,促进了我辖区大家庭的和谐。
4、做好社会保障工作,落实国家优惠政策。我工委把落实少数民族群众再就业放到首位,全辖区安排帮助少数民族再就业80余人。今年共为少数民族群众办理再就业优惠证24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少数民族群众共57人。
民族团结与进步,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旋律,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一年来,我工委以创建活动为载体、以维护民族团结为基础、以共同进步和发展为目标,组织干部职工结合本职业务工作投身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织部分,作为凝聚人心、共同做好基层工作的重要保证,为民族团结工作注入了新的内涵,积极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发展。
通过总结和回顾,今年我工委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先活动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能坚持把民族团结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认真安排,精心组织。二是学习宣传到位,通过唱响民族团结的主旋律,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活动落实到位,通过结合团结进步创先活动为载体,使群众性参与面不断扩大,各项活动丰富多彩。今后,我们将一如继往地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长期进行下去,不断为我工委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