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镇村级党组织和第三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将于20xx年上半年任期届满。为切实做好全镇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理州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漾濞彝族自治县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以及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认真做好我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根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党员群众参与权、知情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把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有文化、办事公道、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选进村“两委”班子。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努力实现“新班子、新机制、新气象”的目标,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班子,不断提高和巩固农村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率先突破发展,构建和谐××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根本原则
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是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根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组织优势,保证村“两委”换届选举不偏离正确方向。充分发扬民主,就是要尊重党员群众的主体地位,引导他们有序参与民主选举、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选出党和群众满意的村“两委”领导班子。严格依法办事,就是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有关政策精神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坚决反对和遏制“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保障换届选举公正有序。
(三)目标要求
1、村“两委”成员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按照“一好双强”(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原则,把优秀党员、优秀人才选入村“两委”班子。
2、大力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一肩挑”的比例要达到100%。
3、积极推行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交叉任职”的比例不得低于50%。
4、统筹协调开展好村共青团和妇代会换届选举工作。
5、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欢贤晟拼宓匙橹?牧斓蓟?啤⒋濉傲轿?钡男?骰?啤⒋寮兜衬诿裰骰?坪痛迕褡灾位?疲?岣呙裰鞴芾砗兔裰骷喽降闹贫然??健?/span
二、职数设置及人选条件
(一)规范村干部职数
1、村党组织的职数设置。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在全镇所有行政村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行政村党总支部,原则上设委员5至7名,设党总支部书记1名。村党总支部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的,设1名副书记。行政村党总支部下属的党支部,原则上设委员3名,设党支部书记1名。
2、村民委员会的职数设置。村民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兼文书)1名,委员1至5名。村“两委”委员中,至少要有1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和1名女委员,根据实际情况兼任团组织书记、妇代会主任等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要力争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有女性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兼文书)。村“两委”委员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
3、实现村党总支部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两职“一肩挑”,村干部职数4人的村,设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1人,副书记1人,副主任2人(其中兼文书1人);村干部职数3人的村,设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1人,副书记1人,副主任1人(兼文书)。未能实现村党总支部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两职“一肩挑”:(1)村民委员会主任是党员,村干部职数4人的村,设村党总支部书记1人,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1人,副书记1人、副主任1人(兼文书);村干部职数3人的村,设村党总支部书记1人,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人(兼文书)。(2)村民委员会主任不是党员,村干部职数4人的村,设村党总支部书记1人,村民委员会主任1人,副书记1人、副主任1人(兼文书);村干部职数3人的村,设村党总支部书记1人,村民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人(兼文书)。
4、严格规范工作程序。村党组织换届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依法进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 织法》组织实施,做到“五统一”,即统一选举步骤、统一选举程序、统一选票式样、统一对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颁发省民政厅印制的《当选证书》、统一建档立卷。要做到直接提名、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秘密划票、公开计票和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二)拓宽村干部来源
重视优化村级领导班子结构,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回乡大中专毕业学生、外出务工人员和转业退伍军人等群体中选拔优秀人才担任村“两委”委员。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回原籍参加村“两委”委员选举。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以及需要加强领导力量的。可从县直部门和乡镇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村党总支部书记。鼓励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积极参与换届选举,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
(三)严格侯选人条件
按照省委提出“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要求,引导党员群众把那些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政策,具有一定文化科技知识,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富裕能力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村民服务,在群众中有威信的优秀党员、优秀人才推选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
新进入的村党总支部成员候选人,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为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对原村党支部成员,以及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回原籍参加选举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确实做到“三个提高”,即提高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党员的比例,提高村“两委”成员中妇女、致富带头人的比例,提高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的比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推选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不满七年的;担任村组干部期间,村务长期不公开、侵占集体土地和资金,造成群众集体上访的;以非法手段煽动、组织群众集体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按照县委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全镇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从今年xx月xx日开始至xx月xx日前全面结束,各村选举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分为准备阶段、选举阶段、培训和总结阶段三个阶段进行。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先进行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镇上成立由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纪检、组织、民政、宣传、司法、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并下设办公室,抽调3至5名干部负责换届选举工作。同时派出各村工作指导组进行指导。
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履行下列职责:宣传贯彻有关村“两委”选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村委会选举工作办法或实施细则,确定选举日期;培训从事换届选举工作的骨干,做好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荐工作;指导各村的选举工作,颁发当选证书;受理村民的有关咨询、申诉、检举和控告;交流经验,检查验收、总结选举工作;办理选举工作的其它事项。
(一)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法步骤
我镇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即:由党员、群众推荐村级党组织委员候选人,然后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组织委员,再由党组织委员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主要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准备工作及群众代表确定(xx月xx日至xx月xx日)。
(1)准备工作。上届村级党组织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支委会的请示,镇党委批复后,及时召开会议,传达批复精神,学习上级关于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精神,研究召开党员、群众推荐大会和选举大会的相关事宜。
(2)群众代表确定。参加推荐的群众代表人数,由镇党委确定,一般不超过全村党员总数,代表中女性应占一定比例。群众代表推荐,在村党组织领导下,采取自下而上,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由党小组和村民小组负责具体推荐提名,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后进行公示。现任县、镇及其以上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可以直接确定为村民代表。群众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有政治权利的村民;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代表性;公道正派,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遵纪守法,能积极履行各项义务。
2、民主推荐(xx月xx日至xx月xx日)。
(1)党员推荐。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投票的党员,可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征求意见。推荐情况上报镇党委,镇党委按照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名额1:2的比例,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2)群众推荐。村党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镇党委批复的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信任投票,现场公开计票。参加投票的人数不得少于本村村民或村民代表的85%。镇党委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名额多2至3人的差额,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xx月xx日至xx月xx日)。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研究确定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预备人选。
4、党内选举(xx月xx日至xx月xx日)。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先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然后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束后,将结果上报镇党委批准。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选举产生的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镇党委审批后张榜公布,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各村党组织换届工作要加强党员教育,做好思想工作,严明组织纪律,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大局观念和民主意识、参与意识。村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要通知到党员本人,通知不到本人的应送书面通知给党员家属转交,保证村党的总支部委员会选举到会率。要尊重党员的选举,确保党员行使好民主权利,履行好应尽义务。选举工作结束要及时总结,并在xx月xx日前报镇村两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法步骤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在村党组织领导下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依法认真组织实施。按照县要求,全镇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主要做好组建机构、制定方案、落实经费、召开会议、培训骨干、调查摸底和财务审计等几个方面的工作: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
召开第三届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会议,听取第三届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必须依法推选产生,根据实际情况召开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民主选举产生第四届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总支部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民选举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至2人、选举委员会由5至9人单数组成。村民选举委员会由党、团、妇女组织和村民组成,村民比例不得低于50%。推选产生的村民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村党总支部在本村内进行公告。经公告的人员名单无异议生效后,负责组织领导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辞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职务,其缺额可按原推选结果中的得票数依次递补。
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在镇党委和村党总支部的领导下,确定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和村民代表名额,确定选举日,制定本村第四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组织和主持选举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宣传选举的目的、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为村民提供选举咨询;制定本村选举办法,提交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确定和培训本村从事选举工作的人员;进行选民登记和资格审查,公布选民名单,听取和办理对选民名单的意见;组织选民酝酿、提名候选人,确定和公布候选人名单;印制选票和有关表格,确定和公布投票时间、地点,主持投票选举,确认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和上报选举结果;总结和上报选举工作情况,建立选举工作档案。其履行职责从推选成立之日起,至第四届村民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为止。
2、选举方案的制定和选举工作的部署。
制定选举方案前,先进行调查摸底。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本村实际,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其主要内容有:选举的指导思想及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选举的时间、方法及步骤;选举方案的实施措施和办法;对选举工作的具体要求等。村选举方案制定后,应报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审定后实施。
村选举办法要按照镇选举方案确定的步骤和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村选举办法要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并报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审批后实施。
镇、村要及时召开选举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和动员。其主要内容:传达上级选举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对本辖区的选举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提出选举工作的具体要求。
3、对从事选举工作的干部和人员进行培训。
按照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村民选举委员会职责中的培训任务,分层次抓好培训。培训主要内容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实施村委会组织法 办法》、《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选举资料和建档等。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或分别培训的方式进行。
4、宣传动员。
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村委会选举的目的和意义,让广大群众了解掌握选举的法律、法规和精神,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选举的积极性,为选举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及各级有关选举工作的文件、资料等。形式上,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以及黑板报、专栏、标语等方式宣传,也可以采用座谈会、设立咨询站、登门宣传等形式做好群众思想动员工作。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宣传不留死角。
宣传动员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方法灵活,形式多样,并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
5、公布选民。
(1)选民登记。选民登记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每一个选民的民主权利,必须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
选民登记工作人员亦称选民登记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本村人口、村民居住情况确定,一般为3至5人。选民登记员应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文化水平,熟悉本村村民情况,工作认真负责。
进行选民登记,要做到“四登”“四不登”。“四登”是指凡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村民,可被登记为选民:有本村户口;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具有表达意志、行使选举权利的行为能力。“四不登”是指凡具有下列四种情况之一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后,不予登记:患有精神病等经镇以上医院证明和合法监护人确认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人员;无法正常表达意志的、严重智力障碍人员;村办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等临时雇佣的非本村户口的人员;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凡进行过选民登记的村,只要在上次登记的选民名单的基础上进行补登,即采取“四增”、“四减”的办法对选民进行补充登记和注销或者除名即可。“四增”即上次选民登记后至本届选举日新增的四种人员:新满18周岁的村民;新迁入本村具有选民资格的村民;因婚姻、家庭等关系住进本村的选民;被剥夺政法权利期满的恢复政治权利的村民。“四减”即上次选民登记后至本届选举日前从选民册中减去的四种人员:户口迁出本村的选民;因婚姻、家庭等原因不居住在本村但户口尚未迁出的选民;死亡的选民;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选民。
(2)公布选民名单。村民选举委员会对选民名单应认真审核和确认。经确认无误后,将选民名单以村民小组为单位,书写在大红纸上,张榜公布。各村应在镇确定的选举日20天前公布选民名单。选民名单公布后,选民如有不同意见,应及时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选举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诉后3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做出解释或纠正,并将调查情况及时公布。选民对选举名单有异议的应在选举日前7天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以便进一步审核、更正。选民名单和本村选民数以调整后的名单为准。经过选民登记,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后,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名单填写选民证,选民证由镇统一印制,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填写盖章后,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颁发,选民证应当妥善保管,作为领取选票的凭证。
第二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主要任务是推选村民代表、提名确定候选人、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颁发当选证书等。
1、推选村民代表。
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第四届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的具体名额,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村民小组的户数、人口和居住条件,按每5户至15户推选1名确定。村民代表的构成,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其中妇女代表应占一定的比例。村民代表产生后,要明确村民代表的联系户,并向全体村民公布。村民代表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村民代表在任期内因故退出的,应由其代表的村民按原来的推选方式进行补选。
2、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和正式候选人。
要严格按照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提名确定候选人。村委会要有一定比例的妇女成员组成,在提名候选人时,每个村委会候选人中要有妇女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条件,由各村召开村民会议,根据本村情况,在选举办法中作出规定。初步候选人由选民直接提名推荐,采取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的方式进行,并应当场向选民公布提名结果,提名时,应向选民分发提名表。选民可以单独提名,也可以联名提名。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每一提名表填写的各职务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各职务的应选人数。提名表上应有提名选民的签名,不得以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初步候选人名单于选举前7天按姓氏笔画为序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后,由第四届村民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至3人。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名单,必须在选举前3天按得票多少为序张榜公布。按照有关规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正式候选人开展村情民意调查,同时与村民见面,介绍治村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3、投票选举。
选民名单公布20日后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投票选举。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根据各村的具体情况确定选举日。村民选举委员会要结合本村实际,研究和确定投票选举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各村要设立选举大会会场。人口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可在村民小组设立投票站。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首先进行竞职演讲,然后由选民投票产生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单设妇女委员岗位,实行专职专选。提倡实行候选人书面公开竞职承诺,竞职承诺要存档备案,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候选人承诺捐助村集体的资金或物资,应交由依法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讨论决定。各村的投票选举工作应在xx月xx日前完成。
对外出选民,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其亲属,并让其在通知上签字备查,由亲属转告外出选民按时回村参加选举。对经过通知在选举日不能参加选举,又不愿放弃选举权的选民,均应在选举日之前,由村民选举权委员会为其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办理委托投票的程序是:由需办理委托投票的选民以书面或电报、电话等形式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请,并讲明被委托人的姓名和理由,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后,发给或寄给选民委托投票证,由选民本人填写署名后,交被委托人,再由接受委托的选民在选举日凭委托证领取选票,代行划票、投票。每一选民所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投票。书面委托票必须严格掌握,不能过多、过滥。
投票方式分为选举大会投票、投票站投票、流动票箱投票三种。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使用范围,确有必要使用流动票箱的,其对象和人数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选举村委会,采取一次性投票选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具体采取哪种投票方式和投票次数,要在经过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的本村村委会选举办法中明确规定。选票由镇统一印制,按各村选民人数发至各村选委会。
村委会的投票选举,无论在选举大会会场,还是在投票站,都应设秘密写票处和代写票处,设立秘密写票处应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可利用现有的房间,也可以临时搭建一些写票处,秘密写票处一般每50名选名设置一个,以避免选民等候时间过长;秘密写票处的位置与发选票处、投票箱距离不宜太远,以便选民在领到选票后,能很快进行填票,工作人员要认真组织选民排队,依次进行秘密写票和投票,保证整个选举会场井然有序。
4、选举大会。
村委会选举大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选举大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设立选举大会会场,大会会场设立主席台,上方悬挂会标:“xx村第四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大会”字样,会场布置既要庄严隆重,又要有喜庆欢乐的气氛,选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在指定位置就座。
正式投票开始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组织候选人向村民表态,发表治村演说。演说时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规定具体的时间,对演说人要一视同仁。也可以让选民提出有关问题,由演说人答复,以使选民更充分了解候选人。大会主持人要向选民讲清选票的写法和规定,特别要解释清楚什么是有效票,什么是废票,什么是弃权票等。
需设立投票站的地方,应事先公告投票站设置的地点和具体时限。投票站应设立发选票处、秘密写票处和固定票箱等,并适当布置,具有严肃和喜庆气氛,投票站须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查验选民证和委托证、发选票、监督票箱和投票。投票站只接受投票,不得开箱计票。
各投票站的票箱在选举大会会场统一当众开箱验票,检查封签完好后当众开箱。每个票箱从检查密封到开箱验票整个过程都必须有3名监票、计票人员共同监督。并当场宣布有效票、废票、弃权票的数量,确认投票选举是否有效,若无效,必须进行重新投票选举。经确认选举有效,必须进行公开唱票、计票,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计票结果符合法定程序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村民小组长要负责组织选民排队,依次到发选票处凭选民证、委托证领取选票。发选票处的工作人员应检验选民证、委托证并和选民登记册核对无误后,应在选民证、委托证上作出标记后再发选票。发选票处应有3名工作人员,监票人负责核对选民登记册并作出标记,唱票员负责检查选民证,并作出“选票已领”的标记,计票员负责发选票,并记录发出选票的张数。
选民领到选票后应认真阅读选票,独立填写选票。秘密写票处只能选民1人进入,不许他人(含工作人员)围观。选民本人划票时,可以投赞成票或反对票,可以另选本村其他选民,也可以弃权。无能力填写选票的选民可以委托自己信任的人或代写处工作人员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选民的意志,候选人、大会工作人员或其他人不得强行要求为选民代写选票,更不得强迫、授意选民按自己的意图写票。选民在秘密写票处划完票后,应将选票折叠,然后亲自将选票投入票箱。不得采取收票的办法集中选票或将几个人的选票集中到一人手中代行投票。
票箱开启后,选举工作人员首先开始清点和统计选票;其次检查每张选票属有效票、废票还是弃权票。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本次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本次选举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或者不按规定符号填写的选票,经监票人认定作废票处理。部分书写模糊的选票可以经监票人认定,其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对无法确定是否有效的选票,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研究决定。选举清点检查完毕后,由大会主持人向选民逐张宣布发出的票数、收回票数以及有效票、废票、弃权票的张数。
有效票分检出来后,唱票员、计票员在2名监票人的监督下开始张唱票、计票;唱票结束后,即应分别唱出每一候选人所得的票数。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
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要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公布时,应按主任、副主任、委员和得票多少的顺序公布全部候选人和其他被选人的姓名及得票数,并同时公布当选人的姓名及当选职务。镇人民政府向当选人颁发省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选举结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报镇人民政府和县委组织部备案。选举大会结束后,必须在当日或次日用公告的形式向全体选民公告选举结果。
投票选举结束后,应由选举工作人员将全部选票(包括有效票、废票、弃权票)整理后封存,并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选举结果报告单一式3份,报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各1份,村委会自留1份存档备查。
5、另行选举。
按照有关规定,当选名额不足的,应当在30日内就不足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是投票选举大会的延续,适用正式选举的程序和方法。
6、村民小组长推选。
村民小组是村委会下属的基层组织,是村民自治的一个层次。村委会选举产生后,应当在15日内组织村民推选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
村民小组长的基本条件是:年满18周岁的本组村民,有一定群众威信;廉洁奉公、办事公道;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热心为本组村民服务。具体条件,要结合各村、组实际确定。
村民小组长由村委会派人主持召集村民小组会议产生,应先由本组有选举权的村民推荐候选人,然后由村民投票表决。村民小组会议应有本组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参加,候选人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各村民小组长产生后,村委会应张榜公布并造册登记报镇人民政府。村民小组长任期与村委会成员相同,可以连选连任。为减少村组干部职数,减轻群众负担,村委会成员可以兼任村民小组长。
第三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主要任务是:工作交接、立卷归档、任前培训、建章立制、确定分工、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等。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村应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发动村民依法修订以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以村民自治章程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以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民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村民自治工作的水平。
新一届村委会产生后,上一届村委会应当在5日内向新一届村委会移交公章、办公设施、财务帐目、经营资产、工作档案等有关资料和物品,以及其他工作事项。参加交接工作的人员包括: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和村民委员会会计;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全体成员。并邀请镇驻村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成员、村党支部成员、村民代表等参加。党总支部的工作交接原则上要求村民委员会工作交接后随即进行。其交接的方式和内容,严格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有关规定进行。
新一届村委会要及时召开第一次会议,确定人员分工,制定任期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时根据需要切实加强调解、治保、妇女、共青团、民兵、计生、卫生、安全协管等配套组织建设,及时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委员会,由村委会成员分工负责有关工作。原则上村级“两委”班子领导成员,分别兼任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以利于工作的开展。依法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理财小组、村民代表会议等村民议事组织。
为加强以村党总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新一届村“两委”班子选举产生后,要按照有关法规和文件要求,根据各村实际制定出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要突出以下重点:一是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二是切实加强村级民事代办点的建设;三是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四是千方百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五是完善机制,加强对新班子的管理。
各村要认真总结工作,并将书面总结于xx月xx日前上报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领导
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时间集中、任务繁重,各村一定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规范操作,精心组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一)建立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镇上成立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换届选举工作。各村也要分别成立村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村换届工作。各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两委会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工作,认真落实党支部书记换届选举工作“直接责任人”职责,对重视不够、指导不力、违规操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认真调查摸底,做好前期准备。一是对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党员群众现状及存在问题,认真加以分析研究,根据各村情况,制定具体的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二是对软、弱、涣、散的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要及时进行整顿建设,对应换届村没有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合适人选的,可以从镇机关下派干部挂职、交流任职等形式予以解决。三是组织全体党员和参加推荐的群众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文件以及本村换届选举的方案,为换届选举做好扎实的思想组织准备。
(三)严格依法办事,加强监督指导。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组织开展换届选举工作,保证广大选民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注意研究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认真解决村组织换届选举中“贿选”问题的通知》精神,切实解决换届选举中的贿选问题。要坚决防止宗族、宗派、宗教及邪恶势力干扰、影响选举工作,对扰乱选举的,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查处。镇上成立换届选举驻村指导组,加强对各村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督查。
(四)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培训管理。对新当选的村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要及时进行培训,加强教育管理。要帮助新班子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理清工作思路,健全规章制度,制定任期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确保新班子顺利开展工作。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要广泛宣传村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相关政策法规,认真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同时,做好换届选举的资料归档工作。
各村要于xx月xx日前将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报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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