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研论文:检察院重点工作中应加强的五种意识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和基础,也是检验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尺,在新的机遇和挑战面前,做好三项重点工作应强化五种意识。
一、强化责任意识
检察机关是宪法定位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公权,肩负着人民赋予的职责,权力意味着责任,责任代表忠诚,法律监督的地位和职责决定了检察机关必须将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和谐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而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则是履行检察职责、完成保障任务的重要载体,也是成就检察事业的关键所在,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必须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朝气和奋发有为的锐气,顺时应势,策应沿海开发战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为经济社会的持续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实现检察机关的有责、有为、有位。
二、强化主体意识
检察机关是司法机关,但不能因其司法的滞后性而放弃灵敏性,不能因司法的被动性而放弃能动性,不能因司法的间接性放弃服务性,我们承担着打击犯罪、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要进一步强化自身的主体意识。通过执法办案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把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体现在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既要通过审查批捕、起诉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又要注意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使由犯罪引起的各种矛盾,得以化解和处理。既要进一步深入查办职务犯罪,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又要注重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力度,化解深层次的社会矛盾。既要加强对执法司法部门的有效监督,又要加强内部监督,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强化创新意识
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在新时期下,要实现检察工作的与时俱进,就必须坚持创新意识,用创新理念引领检察工作不断发展。这就需要加强调查研究,从基层检察工作实践中总结、提炼、升华正确理论,为在高检院检察改革的总体框架内实现创新发展提供理论基石。这就需要转变思维方式,唯真唯实,抓住执法中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而又迫切需要突破的难点,办案中上级没有明确要求而又迫切需要克服的焦点,实践中没有可借鉴的经验而又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创新探索,大胆实践。这就需要以完善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机制为载体,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方法解决新问题,探索新途径,建立新机制,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完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完善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机制,完善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工作机制。
四、强化能力意识
能力成就事业,检察事业跨越发展需要加强人才、能力和素质的培养。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高检院、省市院的部署,坚持把统筹兼顾作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根本方法,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强化自身监督能力、强化高素质队伍建设能力,以党建带队建,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化解社会矛盾能力,立足检察职能提升社会管理能力,围绕公正廉洁提升内部监督制约能力,着力推进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长效练兵机制,促使人才快速成长,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五、强化作风意识
为检之要,贵在务实;从检之道,重在落实。唯有以务实的作风,务实的恒心,按客观规律谋划检察工作,埋头苦干,察实情、讲实话,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才能成就事业,干出业绩。应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狠抓落实,要进一步突出执法办案重点,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减少不稳定因素。进一步延伸执法办案职能,依托“大调解”工作机制快速化解各类社会矛盾。进一步改进执法办案工作方法,提高执法透明度,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进一步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切实杜绝和纠正冷、硬、横、推等官僚习气和散漫作风。要积极运用群众易于理解的语言和乐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执法工作,真心实意地解决群众诉求,满腔热忱地为群众排忧解难。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中推动检察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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