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城镇建设的成绩与问题调研报告
近年来,湖北各地以“百镇千村”示范工程为支撑,以大中小城市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乡村集镇为重点,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加快农贸市场建设,扩大对农业的服务领域,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使小城镇真正成为农村经济社会中心,带动了全省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但同时,湖北的小城镇建设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加快湖北小城镇建设任重道远。
一、湖北小城镇化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20xx年以来,湖北以“百镇千村”示范工程为重点,以“产业兴镇”为目标,从现实条件出发,突出小城镇发展重点,不断优化小城镇发展布局,大力提升小城镇功能和改善小城镇生产生活环境,有力推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使小城镇成为全省县域经济的重要载体和城镇化的基础支撑。截至20xx年底,湖北省城镇化水平达到45.2%,比上年增加了0.9个百分点,湖北省现有小城镇942个,其中建制镇735个,乡集镇207个。
(一)小城镇的迅速崛起,一批特色城镇成长为新的区域中心。近年来,湖北各地把小城镇建设作为农村工作三大战略之一,与农业产业化和乡镇企业二次创业扭在一起抓,全省小城镇迅速崛起,涌现出了宜昌龙泉、荆州容城、襄樊双沟、阳新富池等一批各具特色、闻名遐迩的明星城镇。小城镇已经成为全省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的中心、产品加工和集散的中心、务工经商农民集聚的中心,成为湖北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载体和重要支撑。如监利县容城镇是一个紧镑长江的著名历史古镇。为了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镇委、镇政府着力调整农业结构,充分发挥发展城郊经济,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其机械、化肥、造纸、陶瓷、铸造、棉纺、毛纺、制药、食品、酿酒、木材加工、电器仪表等行业生产的优质主导产品驰名省内外。目前,该镇城内各村拥有较大规模的村办、组办企业,市场、商店等经济实体近100家,城区大部分村级收入超过了100万元,有着雄厚的经济基础,全镇经济规模效益明显,已率先形成了农村产业化格局。同样,夷陵龙泉镇在多年的实践中,坚持把实现龙泉率先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积极探索推动镇域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快速发展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出一条“城镇工业化、农村集镇化、镇村一体化”的新农村建设发展模式。他们一方面扶持本土企业稻花香集团打造百亿产业集群,一方面做大做强以三峡泵业为龙头的机电工业集群,科学规划建设魏家畈轻工业园。20xx年该镇规模工业企业7家,中小企业197家,全镇农村经济总收入完成17.0亿元,同比增长5.9%;税收入库额完成4354万元,同比增长12.3%。农民人均劳动所得实现10757元,同比增长10.3%,成为夷陵区经济重镇、全市工业第一镇、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镇和全国文明村镇。
(二)小城镇的城乡融合,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近几年,全省各地通过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促进生产发展、农民增收,为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产业基础,同时实施一批农业重点工程建设,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主要体现在全省乡镇企业正迅速突破“三就三为”(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就地销售,为生产、为生活、为市场)的分数布局模式,向农村小城镇、工业小区集中。20xx年全省乡镇企业进城办企业和异地办企业6923家,创增加值24.35亿元。全省70%以上的乡村企业集聚在小城镇,已设立乡镇工业小区78个,一批经济发达的乡镇以企业为支撑,把发展工业小区与小城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了小城镇的发展。如近年来,钟祥市以中小城镇化带动农业产业发展,不断推进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达286家,拥有7个省级农产品名牌产品,6个湖北省著名商标,28个绿色食品。初步形成了以中粮集团为主的粮油加工集群,以雨润集团为主的肉类加工集群,以汇源集团为主的饮料食品加工集群,以进鑫公司为主的棉纺加工集群。钟祥市农产品加工业实现销售收入50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36%,农产品加工业集群被评为“中国产业集群品牌50强”,被湖北省政府确定为重点扶持的产业集群。去年全钟祥市农业总产值达到79.3亿元,比上年增长6.6%,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678元,增长14.4%。
(三)小城镇的产业经营,夯实了县域经济的经济基础。20xx年,湖北省79个县(市、区)生产总值达6060亿元,增长14.0%,增速高出全省0.6个百分点,占全省gdp的比重为54%。其中21个县市区的生产总值超过100亿元,比前年新增10个,仙桃、潜江和曾都区的生产总值首次突破200亿元,县域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全省县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1732亿元,比上年增长25.8%,增速高出全省4.2个百分点,在全省工业经济中的比重达45.1%。同时,县域和农村消费能力不断增强。20xx年,湖北县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2609.9亿元,增长25.2% ,其中县以下农村消费增长22.8%,对消费增长的贡献率达56%。
(四)小城镇的园区建设,吸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近年来,湖北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总规模已超过1000万人,其中跨省转移700万人。20xx年全省乡村从业人员总数达到2078.77万人,比上年增加48.16万人,其中农业劳动力达到35.92万人,比上年减少0.59万人,同比下降1.6%;非农业劳动力达到20.45万人,比上一年增加1.49万人,同比增加7.8%。小城镇的迅猛发展,使城镇吸纳就业、集聚人口能力快速提升。
(五)小城镇的城郊经济,促进了农民的增收。近几年,全省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基本方略,把加快发展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作为基本方向,加快了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同时,一批重要城镇的城郊经济发展迅速,给广大农民带来了实惠,帮助了农民增收。如十堰市张湾区立足城郊优势,围绕丰富城区市民“菜篮子”、“果盘子”、“餐桌子”、“茶杯子”、“钱袋子”,采取政策驱动、典型带动、项目拉动、科技助动“四轮驱动”措施,全力打造“蔬菜、林果、畜禽养殖、打工经济”为主导的“四个亿元”工程,逐步形成了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加快了农民增收步伐。去年,全区仅蔬菜专业村达到43个,菜农达到3万多人,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4万亩,年蔬菜上市量8500万公斤,实现产值1.3亿元,为当地农民带来非常可观的收入。
二、湖北小城镇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城镇规模小,经济实力不强。目前,全省734个镇是近年并乡并镇的结果,大多为“小镇区、大农村”,甚至未脱离集镇的痕迹,城镇平均人口不足1.2万人,多数建制镇不足1万人,最小的镇人口仅千余人。由于小城镇存局不合理,人口规模小,产业不集中,难以形成支柱产业,经济实力弱,发展后劲不足。在20xx年、20xx年国家统计局公布了两届全国“千强镇”的名单,湖北由3个变成空白。而中部的湖南和河南各有9个,山西有7个,安徽和江西各有2个。在20xx年的中部百强县(市)名单中,山西有15个、安徽有12个、江西有9个、河南有41个、湖南有17个、而湖北有11个,与湖北在全国和中部的经济地位极不相称。
(二)产业层次低,二、三产业发展滞后。多数城镇属于自发形成的传统农业服务型的行政中心,结构单一,没有使得资源优势真正转化成商品优势和经济优势,缺乏产业支撑。全省小城镇产业发展基本上还是呈现出以农业尤其是种植业为主体、二、三产业比重很小的结构特征,总体产出功能不高,经济效益低下。特别是饮食服务业、商品零售业等第三产业仍处于落后状态,信息咨询、技术服务、文教卫生、金融保险等高层次的行业比重偏低。20xx年湖北农产品加工率45%,低于全国50%的水平。湖北农产品加工值相当于江苏64%、广东51%、山东41%。
(三)环境设施不全,生态污染严重。随着城镇人口的迅速增加,生产规模的急剧扩大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城镇废水、废气、废渣不断增加,噪声加剧,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的健康。有关调查显示,在建制镇中,工业废水有专门处理装置的镇只占33.7%,居民生活垃圾及时清运的镇只占49.4%,加上农业废水和生活废水废物总量增加,造成城镇周围的大部分水体制质量在三类水以下,大气、土壤、生物等方面的污染也比较严重。加上小城镇受财力所限,环境治理差。
(四)市场网络落后,产品销售不畅。当前,全省大多数城镇市场特色不明显,为农服务、为主导产业服务的功能不完善。其中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都不到位,资源和产品输出渠道不畅;工业主导产品市场规模小,销售乏力,产品外销的售后服务水平不高。生产要素市场刚刚起步,缺乏强有力的经纪人队伍。各乡镇大多是处于独闯独干状态,秉持“沟通信息、整合资源、团结互助、合作发展”的服务理念的少。同“十一五”规划中重点抓好100个小城镇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的发展,形成100个年营业收入过20亿元、50个年营业收入过30亿元的小城镇的目标相比,任务还比较艰巨。
三、制约湖北小城镇发展的主要原因
(一)规划起点低,体制改革滞后。小城镇的暂住人口虽然占有一定的比重,但人们长期居住的愿望并不迫切,难以发挥其吸纳和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作用。一是现行的户籍制度限制了进城经商的农民,形成了既非市民又非农民的夹心阶层。也限制了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和事业的农村劳动力取得城市户口的机会。二是现行的土地的买卖、出租、抵押、转让、入股存在很多问题,农民放弃土地难以获得合理补偿。三是城乡不平衡的社会保障制度,大多数农民连基本的养老保险都无法满足,更谈不上像城镇居民那样还拥有医疗、失业、生育、意外事故等方面的保险,使农民顾虑很多,不愿意放弃土地迁居城镇。同时,城镇管理机构和法规不健全,市容市貌、环境卫、社会治安、市场管理、文化娱乐以及街道交通管理等社会问题没有列入政府的目标责任制,城镇脏、乱状况较为普遍,城镇建设活动失控,城镇总体环境严重失调。可见,我省小城镇建化设还处于一个低水平阶段。
(二)资金投入不足,延缓了小城镇建设。20xx年省财政安排了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实施“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其中5000万元用于100个重点镇建设,5000万元用于示范村的整治),带动全省100个重点镇计划投资8.31亿元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8.4亿元,占全年计划的101%。但全省城镇建设投资只占gdp的比重为2.59%,比全国5.22%的平均水平低2.63个百分点。与江苏、四川、重庆、湖南等省市相比,分别低1.15、0.70、3.24、0.50个百分点。20xx年全省重点镇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9.5亿元,示范村完成投资5.2亿元,分别比上年度增长13.1%、20.9%,启动了500个示范村的村庄整治任务。但国内不少省份对小城镇的发展实质性的政策扶持和投入都大大超越于湖北。如广东省在20xx年下发了《关于加快中心镇发展意见》,明确提出了对277个中心镇给予10个方面来源的建设资金以及土地政策、管理体制等的支持,并从20xx年开始连续三年,省财政每年拨出2500万元作为全省中心镇规划补助经费。仅20xx年省直部门就对中心镇的各方面建设投入达数亿元,广州市则明确规定从20xx年开始每年安排每个中心镇1500万元统筹建设资金,一定20xx年不变。相比之下,湖北省财政加入小城镇建设的投入相差明显。
(三)建设用地供需矛盾,限制了城镇化的进程。1979-20xx年,全省耕地面积累计减少了478.74千公顷(717.11万亩),年均每年减少15.96千公顷(23.94万亩),人均耕地由20xx年的1.24亩减少到20xx年的0.81亩。可见,小城镇化的土地利用已成为新农村建设所面临的主要挑战。一是城镇建设利用率低,许多城镇盲目外延,土地利用粗放现象严重。二是城镇建设用地结构不尽合理,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工业用地等生产性用地普遍偏大。
(四)以小产业为龙头的乡镇经济,其聚集效应先天不足。目前,全省多数镇级政府财政基本都属“吃饭财政”,政府财力十分有限,在城镇基础建设上投入普遍较少,加之小镇融资能力较弱,建设资金短缺,导致小城镇建设吸引力不强,集聚效应难形成。同时,引进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企业市场竞争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小镇的建设规模,延缓了小区的整合优势和规模效应显现。如20xx年全省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5万家,其中一半以上落户中小城镇,但70%以上是10人以下的小作坊,产品质量不稳,缺乏聚集效应和规模效应,市场竞争力弱小。
(五)科技创新水平低,创业领头的人才不多。随着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推进,乡镇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显现出人才的需求。当前,全省小城镇掌握现代科学技术,懂生产、会管理的开拓型的青年人才贫乏,虽然近两年有大批大中专毕业生选调下乡,但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对城镇建设是杯水车薪。另外由于小城镇的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的限制,留住人的机制不够健全,现有人才常有流失。因此,要制订优惠政策,吸引鼓励各类大专院校毕业生、科研人员深入农村一线,为农村小城镇化的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和智力支持。
四、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的建议
作为扩大内需的有效抓手,小城镇的建设应重点发挥重点小城镇的示范效应,优先支持经济实力较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小城镇;优先支持有资源、有特色和有主导产业支撑的小城镇;优先支持经济发达、城镇密集的小城镇,通过重点发展、整体推进的发展方式,形成抓好一个点、带动一个面、影响一大片的效果。
1.加强重点镇建设,提升城镇集聚发展能力。当前,要重点地建设和发展中心城镇。高起点编制中心镇镇域、镇区和中心村三个层次的规划,并与城市总体概念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交通、水利、土地、生态建设等专项规划相互衔接。应当在积极发展大中城市的同时,从实际出发充分利用大中城市的规模经济效益和聚集效益,推动小城镇发展,应积极推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小城镇集中,强化小城镇的集聚功能。要克服单纯把小城镇视为培育市场、聚集人口的场所,而应以实现现代化、社会化、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的高度,着眼于从提高小城镇的整体功能上去完善小城镇的发展,打造一批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和辐射能力的农村区域性消费中心。
2.依托城镇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农村主导产业。当前,中小城镇的发展要抓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按照“分类指导,扶优扶强,梯次推进”原则,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以经济大发展促进小城镇的大发展,做到以特色兴产业、赢市场、增活力,努力实现兴一座城镇,繁荣一方经济,转移一批农村富余劳动力,致富一方群众。一是把小城镇发展与农村工业化结合起来,立足自身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产品优势,合理确定主导产业,拉长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优势,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型小城镇。二是因地制宜,适度开发建设小城镇工业集中区,以工业集中区建设推进小城镇发展。三是积极引导和鼓励大中城市的工商企业到小城镇开展生产经营,鼓励社会力量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带资金到小城镇经商办企业。四是以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市场为依托,大力发展相关商贸流通业。五是引导发展小城城镇房地产业,鼓励引导城镇居民向现代化住宅消费模式转变,提升小城镇的品位。坚持在“好”优先的前提下注重小城镇量的扩张和质的提升。
3.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制,拓宽小城镇投融资渠道。加快小城镇建设,资金是关键。一是充分发挥市场筹资功能,拓宽城建投融资渠道,推进小城镇土地资产经营和基础设施市场化建设,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二是积极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小城镇化建设健康有序地发展。三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撬动民间资本参与小城镇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经营,多渠道投资小城镇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用事业,逐步走上主要依靠社会资金建设小城镇的轨道。
4.不断创新扶贫开发机制,促进小城镇协调发展。现阶段,管理体制与小城镇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的迫切问题是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要实行城乡户口登记管理一体化,对新入户的居民,在子女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原居民享受同等待遇。鼓励农民离土离乡,加快农村人口向中心城区、县城和重点镇集中,促进农村人口城镇化。坚持不懈创新扶贫开发机制和推进“百镇千村”工程,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土地管理制度,鼓励农村承包土地依法流转,发挥产业的集聚效益;进一步完善收入和分配机制,吸引城市国有、集体企业中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熟练工人充实到乡镇企业的工作岗位上去;进一步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真正做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走城乡一体化道路,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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