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县学前教育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者131人,专任教师中专业合格者71人,保育员4人,其他教职人员99人。
(二)数据分析情况
1、县城区幼儿园国有、集体太少,只占13.5%,私人的太多,占86.5%
3、师资队伍与要求差距大。国家规定,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为100%,专业合格率为80%。我县情况为,专任教师为149人,学历合格的131人,合格率为87.9%,专业合格的71人,合格率只有47.65%,其中,金苗幼儿园3个教师中没有一个专业合格的幼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办园条件差
一是所有幼儿园室外活动场所有限,有的甚至没有室外活动场所,只租用了有限的民房。
二是无象样的大型玩具供幼儿玩耍。
三是环境卫生差,安全设施不够,特别是冬季取暖没有空调设备,全部用碳火或电火,安全隐患大。
四是食堂普遍没按营养搭配,购买的点心质量差。
2、师资力量弱
一是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和专业合格率与规定相差太大,学历合格率只达87.9%,专业合格率只达47.65%。
二是教师的教学方式与现实的幼儿需求不太相适应,老套的较多。
三是幼师综合素质不高,琴、棋、书、画、歌舞样样行的少。
3、缺乏科学的办园准入机制。如办园的硬件条件和师资配备没有具体量化标准,班额过大和其他办园条件不达标没有具体的处罚措施;还有就是缺乏对办园的监督机制。
4、没有科学的收费标准。如达到什么标准收费多少没具体标准。
二、解决问题建议思考
(一)规范办园行为
1、规范学前教育机构名称,不得对家长有误导作用和与实际不相符的办园行为。
2、严格控制班额,确保教学质量。
3、严格学前教育分支3
机构管理。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须分别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才能设立。
4、加大对非法办园的清理力度。对未取得办园许可而擅自办园招生的学前教育机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司法、物价、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撤销,并给予相应处罚。对于被取消的学前教育机构,要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向社会公布。
(二)规范管理行为
1、进一步完善实施分类评估制度,并把评估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2、实施类别动态管理制度。对学前教育机构类别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年审复评,对质量提高的要进位进类,质量降低的要降位降类。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定期评估和不定期检查、督导和排位排类。
3、严格实行办园准入制度。学前教育机构要实行幼儿园园长、幼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准入制度,要持证上岗。对不适合岗位要求和不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4、规范收费管理。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要严格按《收费许可证》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
5、加强安全工作。按照健康第一和安全第一的要求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应建立房屋、设施、消防、交通、食品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防止各种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三)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1、规范兴趣班的管理。在一日活动时间之外举办收费兴趣班,按照规定,本着家长自愿的原则,不能强迫幼儿参加,并向家长公示收费标准。
2、规范课程和教材管理。要按照《幼儿教育指导纲要》选择适宜的教材,要建立符合实际、突出地方特色的教学方案。
3、规范实施健康、社会、科学、语言、艺术五大领域的教育,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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