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以三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
**县国税局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坚持“三个”结合、做好“三篇”文章,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打造成“真学真有用、真抓真见效、真干真发展”的教育工程。
一、坚持联动与督查相结合,建立活动组织机制,做好活动贯彻落实大文章
一是建立健全联动责任机制。县局及时成立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内设计划综合组、材料宣传组、督查指导组,共选调9名党员骨干承担具体工作。在明确各组工作落实责任人和联络员的同时,共确定基层各单位责任人和联络员21名。以县局局域网、ftp、公文处理系统为平台,及时发布活动计划,反馈活动落实情况,交流活动典型经验,形成上下联动、各方配合的联动责任机制,做到活动在第一时间布置、任务在第一时间完成、情况在第一时间上报、经验在第一时间总结。
二是建立健全任务推进机制。按照活动内容,将每一阶段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到具体工作项目,落实到具体工作时间,考核到具体责任人。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活动跟踪督查。按时催报阶段性活动工作总结,专人收集阅读总结,从总结中发现活动不实的问题,及时找责任人约谈,限期落实整改措施。加强与地方的配合,及时掌握地方开展活动的进度,适时谋划本部门活动工作,做到取长补短、扬长避短、推进有力。共开展督查5次,各活动单位做到机构、人员、措施、场所、宣传造势五落实,达到了进度要求。
三是建立健全剖析评议机制。坚持“自我剖析要严、单位解析要透、班子分析要精,群众评析要准、民主测评要广”的原则,重点剖析本部门工作思路、方法、作风,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纳税服务方式、方法,工作创新思路、载体、举措,国税部门发挥职能收入、分配、调控等方面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问题。通过剖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措施。共向纳税人发放征求意见表400份,征求意见和建议7类21条;分单位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14场次,征求意见和建议6类17条。
二、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把握活动精神实质,做好活动理论学习大文章
一是成立机关巡回宣讲团。组建县国税系统实践科学发展观宣讲团,按单位进行巡回宣讲。重点宣讲近年来税收“征管基础、文明行业、干部队伍、政务公开、执法监察、税收信息化”等六大建设方面取得的科学发展成就,特别是在金融危机的形势下,全局干部职工坚持科学管理,依法治税,始终保持税收收入稳定增长的鲜活事例和感人事迹,增强基层党员干部职工树立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信心。同时通过六大建设事迹事例的撰写、编审、宣讲,增强撰稿人和机关党员干部实践科学发展的能力。在《中国税务报》发表典型事迹稿件3篇;被国家税务总局采用信息3条。
二是建立星期六党员学校。以行政办公网络为载体,开设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星期六党员干部学校,县局分管政工副局长任校长,机关科室负责人担任教员,轮流授课。同时制定星期六党员学校学员管理制度,保证学习人员、时间、内容、考试、表彰五落实。重点讲授中央、省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发表的科学发展观理论文章;总局、省市县国税系统领导干部发表的科学发展观实践文章,以及科学发展观活动办公室下发的各种规定内容和文章。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教学模式,做到工作、学习、活动相统一,加深全体党员领会科学发展的基本内涵。
三是举办科学发展观讲座。在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基础上,聘请市委党校专家、教授,结合“依法治税、组织收入、纳税服务、风险管理、信息工程、队伍建设”等税收工作实践进行授课,解读原著原理、参与调研科研、辅导前沿理论、帮助指导论文。结合队伍建设实际,组织妇女权益保障法讲座1次。通过零距离、面对面、教与学互动的形式,增强党员领导干部驾驭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同时与专家教授建立通联关系,定期交流科学发展观学习体会和心得,保证科学发展观学习的与时俱进,在实践中发挥指导作用。
四是组织离退休党员自学。组织离退休党员干部谈“科学发展”、看“科学发展”、听“科学发展”,帮助离退休党员干部了解科学发展观的过去和将来,加强对学习质量的检查考核。同时聘用离退休干部组建顾问团,开展“我为**发展献一计”活动,对实用性强、操作简单、具有科学发展意义的“建议”进行表彰,激发离退休干部党员参与活动积极性。目前,已收到“我为**发展献一计”建议21条。
三、坚持活动与工作相结合,突出活动指导作用,做好工作取得成效大文章
一是正确处理经济与税收的关系,保证税收收入稳定增长。牢固树立经济质量决定税收质量、经济总量决定税收总量的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经济税源调查,研究经济发展规律,科学制定税收计划。多管齐下、多策并举,正确落实税收政策,公平税收负担,促进经济平稳 较快发展,实现“首季开门红,半年双过半,全年完成或超额完成税收任务”目标。
二是正确处理聚财与调控的关系,保证税收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坚持依法征收税款,依法减免税款,坚持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做到税款应收尽收、应退尽退。坚持税收组织收入原则,税收收入任务服从税收政策,税收收入计划服从实际经济税源,绝不搞“寅吃卯粮”、“征过头税”。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开展税务稽查,整顿和规范经济税收秩序,保证税收政策执行不走样。目前,共检查4户,查补各项税收132万元,同比增长11%;办理各种退税616.62万元。
三是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保证纳税服务优质高效。围绕“以纳税人为中心,始于纳税人需求、止于纳税人满意”的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纳税服务体系,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提高税收服务水平,做到办税服务零投诉、办税流程零障碍、办税质量零差错、纳税人与税务机关零距离,让纳税人进门有亲切感、咨询有信任感、缴税有自豪感、办事有高效感、出门有满意感。开展送政策、解难题、促发展“百千万”税收服务系列活动。目前,举办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145名;召开座谈会2场次,参加座谈110名;进企业送政策80人次。
四是正确处理治队与带队的关系,保证队伍建设健康发展。确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和正确的人才观,创新干部理论业务教育培训机制,打造通晓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社会人文、金融货币、市场经济等知识的专才和通才,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开展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察检查。在干部任用、发票发售、资产处置、大宗物品采购等重点部位和敏感环节,全程推行“阳光”政务,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目前,组织基层单位党员干部向纳税人“述职述廉”8场次,1600多名纳税人参加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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