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部门是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部门,是党委、政府为基层单位办实事,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服务窗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是我们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国家政权、优化配置执政资源的基础性工作,涉及面广,政治性和政策性都很强,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实现,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一举一动,都体
现了机关工作人员在人民群众的形象。机构编制部门掌握办理各单位机构增设、编制增加、人事调动、招聘工作人员等各种手续的权利,这种权利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这些权利是否能公正的运用,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所以加强机构编制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在机构编制部门工作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要有较高政治素质、较强的业务能力、较好的廉洁心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有效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是有效遏制和克服机构编制部门腐败的重要途径。
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建设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省、州编办,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我们机构编制部门的干部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机构编制工作,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律”的意识,认真学习、全面贯彻《条例》、《通知》和《规定》精神,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权和规定的程序办事,自觉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是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早日进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把好机构编制审核关,从紧从严管理机构编制的原则,不越权、不违反程序、不在限额外审批机构编制。凡涉及职能配置和调整、机构设立与变动、编制与领导职数的核定、单位性质的确定与变更等机构编制事宜,必须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统一由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一支笔”审批,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一家行文,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都无权决定。
二、建立长效机制,用制度管理好机构编制
健全完善的体制机制和规范有序的制度体系,是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前提和支撑。只有建立有效的制度,规范权力行为,加强对权力的刚性制约,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政才能强化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和防范腐败,才能有效推进机构编制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权限,规范决策程序,实行全程监督。按照“依法办事、按政策议事、坚持服务中心与加强管理相结合及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机构编制部门议事规则,对议事内容、议事程序等进行明确,规范行政行为,从工作程序上保持清正廉洁。强化民主意识,对涉及机构设置、人员调整、经费支出、干部任免等重大问题,要发扬民主,采取集体决策,坚决杜绝各类违规问题的发生。
二是严格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建立专题报告制度。凡涉及机构编制事宜,必须先给分管领导汇报,对重大事项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三是对确因工作需要设立事业机构的,采取“撤一建一”和加挂牌子的方式解决,确保事业单位机构总量不增加;对职能调整的部门,按照机构、编制、人员随职能走的原则,通过整合资源、优化结构进行调整。不断完善和有效落实“管政策、管标准、管总量、管结构”的机构编制宏观管理机制,努力实现“行政机构控制在规定限额内、行政人员控制在行政编制内、事业编制控制在总量内、财政供养人员总体不增加的机构编制管理目标。
四是建立机构编制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机构编制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对本级各部门机构编制使用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对有严重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领导干部,不得提拔使用,并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干部责任,要把机构编制管理列入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之中。当前,要以各级各部门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控制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实行严格的考核责任制。
五是建立控制约束机制,强化对机构编制的综合管理。机构编制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单纯就编制管编制很难管住、管好,必须把编制、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建立整体联动、相互制衡的刚性约束机制。只有在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设置的机构和核批的编制范围内,人事部门才能核定人员工资,财政部门才能列入财政预算范围并核拨经费,银行才能给予开设帐户。
六是建立机构编制部门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加强对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全面转变习惯于把主要精力用在抓具体审批和执行的做法,克服和扭转“弱监督、软监督、虚监督”的问题,强化监督约束职能,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构。全面实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制度化、经常化,把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日常业务职能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要建立健全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队伍,进一步创新完善监督机制,建立机构编制工作报告制度等。强化党委和政府对机构编制部门的监督约束,强化上级和下级机构编制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逐步建立更加有效的监督检查办法和措施。
三、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
一方面要利用多
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和方法大力宣传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使各级领导干部和群众增强机构编制意识,确立依法、依纪、依规管理机构编制的理念,使之根植于各级领导和干部群众心中,提高他们对机构编制管理的认识;另一方面,要利用各种媒体多层面、多方位、多角度大力宣传机构编制工作,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机构编制工作内容,多理解多支持机构编制工作。通过宣传,使机构编制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通过宣传,增强全民机构编制法规意识,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意识。
一是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日常监督主要通过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编制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统计等工作,重点是对机构编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和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要紧紧抓住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找准目标,有的放矢,集中精力解决一批突出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效。
二是单位自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每年将其职责履行情况、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增减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告机构编制部门。机构编制部门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以听取汇报、查验资料和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限期解决。
三是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对部门提出的要求增设机构、调整职能、增加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等事项,事前搞好研究论证,形成有理有据的文字材料,供领导决策。机构编制事项议决后,要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对其机构运转情况、职能履行情况、人员编制配备情况、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等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四是加大查处力度。对未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程序和权限擅自增设机构、提高规格、变更名称、加挂牌子、增加人员编制、超职数配备领导、超编进人的,对“吃空饷”人员隐瞒不报的,以及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应责令违规单位限期纠正。编制部门要同组织、人事、纪委、财政等部门进行协调,视情节轻重该停拨经费的就停拨经费,该给予通报批评的就通报批评,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单位对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监督检查必须要深入、执法要严厉、处罚要重、打击要有力,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能姑息迁就,也可以通过电视台对典型案件进行追踪报道,以案说法,扩大影响面,增强机构编制的约束力。
四、增强素质,改进作风,抓好机构编制部门的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廉政建设,增强拒腐防变意识。首先要加强机构编制部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突出抓好职业道德教育、服务宗旨教育、纪律法规教育、警示教育,树立“编制就是法规”的法治意识,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各种法规政策,切实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不接受他人请托,违背原则打擦边球、搞暗箱操作,不搞顶风违纪违规的事。对各种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敢于坚持原则,善于抵制拒绝,不怕得罪人。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树立机构编制系统廉洁、效能、改革、创新的良好形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二是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理论水平。机构编制部门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通过学习,培养机构编制部门工作人员实事求是、公道正派、无私无畏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通过学习,掌握和熟悉运用机构编制法律和法规,提升自身工作能力,更好地为党委、政府领导当好参谋,为全县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机制。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我们机构编制部门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积极主动地提出体制、职能、机构、编制等方面的改革和建议,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的参谋助手和把关、协调、监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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