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文警务和谐关系
新的历史条件下,新的发展机遇期,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者、捍卫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人文警务理念,改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努力构建和谐交通环境是摆在每个公安交通管理者面前的一个新的重要课题,也是当前公安交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体现,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交警的立警之本,最大限度地集中全社会、全民族的智慧和力量,是新时期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面对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新期待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必须运用人文警务理念,改进工作模式和方法,拓宽服务渠道,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需求,最大限度地减轻人民群众负担,充分借助公安民警“大走访”活动开展中了解体察到的民情民意,开拓性的开展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疾苦,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既使我们的工作更好地体现社会法制的权威和尊严,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安交警的关爱与温暖。
一、把交通管理工作的成效更多、更直接地体现在促进和谐、惠及百姓上
当前公安交警按照中央、省、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部署和要求,认真深入地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全会精神,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观读本,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充分认识到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和精神实质,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努力构建和谐交通环境。
(一)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是新时期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深刻理解以人为本是公安交警日常执勤、执法过程中服务人民群众的最根本的科学警务理念。当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与时俱进,队伍建设正向着规范化建设迈进,警民关系的构建日渐好转,人民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认识、理解逐步提高,和谐交通环境以呈现在世人面前。人、车、路的矛盾通过警民共建基本得到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明显下降,车辆上牌率、检验率和检验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交通参与者和社会群体交通安全法知晓率达70%以上,在校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受教育率达100%,道路畅通、安全、有序交通环境基本形成。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立警之本,运用人文警务理念,努力构建和谐交通环境。通过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公安交警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拉近了,警民关系更加融洽,公安交警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更加浓厚了。通过实实在在的走访,为群众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整治了一批治安隐患,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广大公安交警通过大走访实实在在地把党的温暖和法律、法规传递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边,宣传到了人民群众的田间地头,农民受益,广大公安交警得到了锻炼。“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不但使广大公安交警受到了一次生动的爱民实践教育,还是一次集中展示新时期公安交警的新形象、新风尚和新作风,充分体现了新时期公安交警队伍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一是公安民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推动了和谐交通环境的科学发展,人文警务理念和科学发展理念植入了广大公安交警脑中,付之于行动。二是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推动了公安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公安交警的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基础上更加牢固,为人民群众服务成了每个公安交警的自觉行动。三是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推动了警民关系的和谐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全民参与维护交通秩序的自觉性更加坚定,和谐交通环境逐步形成。
二、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交通安全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不足,努力改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我们不难看到,影响和制约交通安全环境的不安全因素还很多,存在着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和不足,笔者认为,在当前条件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首先要换思想,改进交通管理工作方式方法,以应对又好又快发展的经济社会。其次是加快改变当前交管工作状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彻底改变过去那种“轻教育,重处罚;轻程序,重政策”的错误倾向,彻底解决特权思想和官僚主义作风,变管理为服务,真正把“人民公安为人民”落到实处,把科学发展理念贯穿整个交通管理工作中。
(一)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和谐交通环境的突出问题和不足。认识不到位,交通参与者的法制意识淡薄。从我县40天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看,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法的知晓率低,学法守法的自觉性还没有养成,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突出,驾驶机动车不带驾驶证、行驶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行驶和车辆超载、超速,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这些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影响和制约了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影响和制约了文明城市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 二)着力改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模式,创新工作机制,构建和谐交通环境。当前公安交通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陈旧,思想和行为还没有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没有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纳入整个公安工作中去谋划,去发展,单纯就交通管理工作而交通管理工作。没有从预防交通事故的源头抓起,没有很好地从群众最需要,最直接的事情做起,做表面文章,墨守成规,没有创新精神,这些错误严重影响了交通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和和谐交通安全环境的创建,为此笔者认为一是彻底改变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模式,管理前移,服务靠前抓,从而解决人民群众挂牌难,办证难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罚款,多教育,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三)着力提升公安交警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能力,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确保道路交通畅通稳定。重点抓好公安交警的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在规范执法能力上下功夫,确实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服务,为谁执法”的问题,坚决解决交警队伍中存在的“冷、硬、横、推”和“四难”现象,侵占群众利益的不良作风,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求真务实,脚踏实地为辖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充分发挥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能作用和主导地位,携手共建和谐交通环境
交通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地方经济和人文文化的开拓发展,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体机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便民利民措施,延伸服务触角,拓宽服务渠道,真正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科学警务理念贯穿于整个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确实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改进交管工作方式方法,使交通管理工作真正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保驾护航,为构建和谐社会努力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公安交警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保驾护航。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载体,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总抓手,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为目标,强化源头管理,切实加强对车辆、驾驶人的管理,重点抓好运载化危品车辆、驾驶人和校车的管控力度,切实加强对车辆的检验、检测,坚决把好车辆、驾驶人的“准入关”和“准驾关”,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二)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全面实施便民利民措施,为构建和谐交通环境提供良好的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当前公安交警部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充分体现了新时期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执法服务理念,拓宽服务渠道,简化审批手续,延伸服务触角已成为基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自觉行动,极大地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更加体现了公安交警人性化服务的职能的完善。作为基层公安交通民警在日常执勤执法活动中,首先要做到设身处地考虑当事人的切身感受,体谅困难群众生活的不易,善于用群众语言,带着对当事人的真实感情,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方法来管理、来执法、来为他们服务,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安机关的关怀与温暖。其次是在处理日常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要尊重当事人,倾听他们的辩解和诉讼,要做到:一要讲清违法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哪一条第几款。二要讲清违法行为的危害以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三要对违法行为者和交通事故者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其从思想上认识到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认识到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所在。特别在日常道路交通安全巡查时,要充分利用查纠违法行为时围观群众多的有利时机,进行交通法的宣传教育和以典型事故案例和现场违法行为进行有针对性地宣传,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纠正一起违法行为,教育一片群众的社会效果。第三是要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车辆驾驶人管理,严格驾驶人考试关和机动车的检验、审验关,加大对驾驶员培训学校的监管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明察暗访,强化培训质量,坚决杜绝“马路杀手”现象在我县出现、发生,使驾驶人培训学校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从而筑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第一道防线,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努力构建和谐的交通环境。
总之,构建和谐交通环境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是一项系统工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作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主体部门,首先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从自身做起,从群众的小事做起,彻底改变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模式,进一步加大教育警告处罚力度,真正把纠正违章行为变成服务群众,赢得群众的具体实践。其次作为构建和谐交通环境的建设者和维护者,一要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二是加强自身建设,解决服务意识不强,“吃、拿、卡、要、报”的特权思想,设身处地多为人民群众着想,带着深厚的感情去执法,去服务,使人民群众通过交警的执法活动,感受到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和尊严,感受到公安交警的关爱与温暖。构建和谐交通环境需要全民参与,共同遵守和共同提高,才能真正实现和谐交通环境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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