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心得体会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改造自身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利益观,增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将起到很强的积极作用。就如何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本人结合林芝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初浅的认识。
一、切实认请新形势下开展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意义
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新形势下,产生腐败的诱因很复杂,面对这种形势,实行廉政教育战略,加强党员干部的自觉自律意识,提高他们自身的道德修养和工作素质,筑起反腐防腐的思想防线,这是一个长远的战略目标,对改变社会风气,反腐倡廉具有深远的意义。消极腐败现象之所以在一些党员和干部身上发生,同他们的思想、道德水平不高也有密切的关系。党员、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他们在社会上生活、工作,不可避免地会受到社会上存在的一些腐朽思想文化和消极因素的冲击及影响。如果党组织不加强教育和管理,如果自己不警惕、不防范,其中必然有一些人受到这些糟粕的侵蚀。因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党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基础性的作用。
二、进一步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机制,构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全区各级领导是各单位的领头雁,一个地方、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成效如何,关键在领导。近年来,林芝地区各级领导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1、完善工作部署。林芝地区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第一责任人,把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把宣传教育的责任、内容、方式、效果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总体部署,融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与反腐败斗争其它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2、加强指导督查。林芝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协调;主要负责人经常听取工作汇报,提出工作要求;分管领导亲自抓,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积极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典型。定期开展督查活动,及时发现问题,改进不足,推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3、形成整体合力。林芝地区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纳入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之中。各级纪委切实加强了与组织人事、宣传思想、文化教育、新闻媒体、广播影视等部门的联系合作,充分发挥工青妇等人民团体的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和工作例会等制度,制定工作规则,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健全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制度,整合教育资源,形成强大合力。林芝地区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融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中,融入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工作中。各级党委(党组)把党风廉政教育摆在工作议事日程,专门研究,统一部署,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工作。建立党风廉政教育组织保证制度,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系会议制度、协调会议制度和工作例会制度,促使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和优势,形成齐抓共管的“大宣教”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通过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反腐倡廉工作目标要求,制定工作要点,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坚持把教育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考核,推动教育工作任务的完成。建立教育对象方面的制度和教育形式方面的制度,使党风廉政教育突出重点,面向社会,具有针对性,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形成经费投入制度,为党风廉政教育提供必备条件和物质保证。
(三)抓载体,坚持教育方法灵活多样,注重教育的有效性。近年来,林芝地区始终贯彻“以人为本”反腐败工作理念,连续15年开展了以不同主题的反腐倡廉“宣教月”活动。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反腐败的基础性工作,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通过治心、治本的基础性工作让党员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增强反腐倡廉教育亲和力,就是要使反腐倡廉教育紧密贴近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使党员干部易于接受,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思想转化,提高自觉性和自我控制能力,将法律、纪律等他律,转变为高度的自律,把外在的强制变成内在的自觉,让廉洁自律意识在心底扎根。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以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为主体,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采用看 电视、听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使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二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组织“以案说纪”讲座,开展播放反腐倡廉专题电教片活动。及时通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教育党员干部管好自身,经受住各种考验。三是坚持经常性与集中性教育相结合。做到年年有主题,加强载体建设,采用党员干部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各种形式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如举办讲座、看电教片、听报告会、开座谈会、走访调研、举办反腐倡廉歌咏比赛,对党员进行党纪政纪法规知识学习测试,参加知识竞赛等形式,拓宽宣传渠道,为社会营造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四是拓宽渠道、深入宣传。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科学发展观、干部思想作风教育等活动之中。
近年来,林芝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着力于提高其拒腐防变能力,虽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方面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少薄弱环节: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个别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对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认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是一项“软任务”、“虚工作”,是一项可做可不做的工作,没有真正从思想认识上把宣传教育当作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还有的认为在当前的形势下,思想教育对遏制腐败的作用不大,抓教育不如查案子;个别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仅停留在口头上,抓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强。
2、制度机制不够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一是一些日常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仍然缺乏有效的制度规范,随意性比较大,开展效果也因单位和领导干部重视程度的不同而不同;二是已有的一些制度、规定结合实际不够,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还比较笼统,影响效果,在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方面还没有形成长效机制,特别是缺乏把反腐倡廉教育有效贯穿于业务工作方面比较系统的制度机制;三是个别人员和部门在反腐倡廉教育中缺乏应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热情不高,信心不足,被动应付,敷衍塞责,“大宣教”机制的发挥还不是很理想;四是干部的教育大多停留于开会、发文件上,抓落实、检查、监督还不够。
3、整体力量比较薄弱。具体表现为有的部门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中所承担的职责、任务不够明确,宣教资源未能得到有效整合,宣教力量明显不足。特别在基层,这一问题更加突出。一方面是人员紧张,乡镇人员多属兼职,没有专门的宣教机构和宣教人员,深入基层,面对面教育少,工作处于临时性、被动应付,给宣教任务的落实带来一定困难。另一方面是经费紧张,宣教活动的声势和规模受到限制,一些必需的宣教设备得不到及时更新,一些宣教活动无法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覆盖面和影响力比较小,等等。
三、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措施与建议
总体上说,就是要建立机制,健全制度、创新载体、丰富手段、活跃形式,寓教以乐,增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机制,促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
一是要高度重视,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各级权力机关的“一把手”工程,明确“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以及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具体实施主体的直接责任,统一的部署,对每一年度或每一阶段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都应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切实加强对廉政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要培养高素质的兼职师资队伍,建立反腐倡廉宣教队,坚持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专门的研究,积极探索宣传教育的有效方式方法,经常性地开展宣讲和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宣传教育的水平和能力。如开展心理分析教育,就要求教育者能熟练掌握心理学知识,要有洞察被教育者心理变化的能力。三是要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责任考核。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制度、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反腐倡廉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等;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廉政诫勉谈话和廉政承诺等教育工作制度;创新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绩效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如在制度上明确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定期讲廉政党课、各级各类培训必须有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内容等,把教育责任、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教育效果纳入责任制考核,在制度上凸显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刚性要求。
(二)要切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不断浓郁崇廉尚廉的社会氛围
香港的廉政建设特别注重通过深入、持久、广泛地开展社会廉政教育,动员市民支持肃贪倡廉,致力于培养市民的公民责任感和良好道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开展教育养廉、环境倡廉、制度促廉、榜样导廉、自律守廉、家庭助廉、扶贫思廉、宣传展廉、监督保廉和考核评廉的“十廉”文化实践活动,着力构建道德修养、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纪检形象“四位一体”的廉政文化,在全区营造较为浓郁的廉政文化氛围。所以,针对当前社会“潜规则”对权力主体产生的负面影响,务必要切实加强内外结合的廉政文化教育。一是要广泛发布廉政公益广告,让廉政意识无处不在,入脑入心,家喻户晓,在全社会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二是要不断拓展宣传渠道,做到有声有色,增强廉政教育的冲击力和感染力。要在报纸、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上开设廉政教育专栏和廉政教育专题,公开各项廉政制度,开设廉政制度专题辅导讲座;设立“曝光台”,对违规违纪行为和“潜规则”现象及时曝光,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经常性地开展一些廉政文化宣传教育,从正面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金钱观,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工作宗旨;要在社区和机关单位设立廉政教育宣传墙、宣传展厅和廉政文化长廊等,特别是要在权力机关的干部办公桌上摆放廉政警示牌,办公电脑设置廉政屏保,办公用品印上廉政格言警句等,使廉政教育时时有,处处在。三是要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性地开展一些简便易行的廉政教育实践活动,如开展“发送廉政短信和发放节日警示卡”活动,提醒干部不接受礼品礼金、不参加赌博活动,不参加不应参加的应酬;开展“兴廉洁家风,建文明家庭”活动,营造廉洁文明家风;开展“读书修德,以德律己”为主题的读书心得交流活动,引导干部读廉文、思廉政,修官德、养正气,以营造“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崇高风尚;开展“说廉事、写廉字、唱廉歌”活动,鼓励干部淡薄名利、信守平凡、清清白白做人;开展“办一件实事、做一件好事、解一件难事”实践活动,使干部在奉献中得到廉政教育,等等,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要积极探索反腐倡廉分类教育模式,增强教育针对性
坚持因人施教,分类分层次开展教育。由于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和行为实践上存在不同的层次,因此要区分对象,因人施教,注重层次性。要从侧重群体性的集中教育向加强因人而异的个别教育转变;从侧重一般性的泛泛而谈向注重在特殊时期、特殊岗位的有针对性提醒转变;从侧重单边灌输向双向交流转变。要根据干部职级、工作岗位、业务特点的不同和思想状况的差异,开展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教育和实践。对领导干部,要重点开展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定期进行廉政培训,促使他们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对一般干部,要重点开展党章、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干部上岗任职前,要开展反腐倡廉基本知识教育,任职中,要及时开展勤政廉政教育,退休前,要进行拒腐防变保晚节教育。要与公检法联合,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对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要采取重点防范的个性化教育方式,针对不同岗位拥有的权力梳理廉政防范风险点,制作廉政风险防范提醒卡发放给岗位人员,进行上门教育,要求每天阅读提醒卡,时时提醒自己、警示自己;对违纪或不正之风苗头的干部要敲响警钟实行诫勉谈话,帮助算好“三笔账”;对受过处分的要重点抓好“回访”教育,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性和预防性作用。另外,还要根据腐败心理进行分类教育。任何犯罪都在特定心理支配下进行。少数公职人员之所以沦为罪犯,除了客观原因外,不正常的畸形心理状态无疑是驱使他们堕落的“助推器”。
(四)要重点加强正反典型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警示教育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的优势和特点,是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教育的有效形式。因此,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必须紧紧抓住这一有效手段,把握有利时机,深刻剖析发生在干部职工身边的典型案例,组织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举一反三,警钟常鸣,自觉从中吸取深刻教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特别是一些重大典型案件被查处后,要以强烈的政治敏感性,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告诫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抵制腐败行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树立正确地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开展警示教育在时机的把握上要注意以下三点:一要及时。对于某个案件的查处,不同的人或许会有不同的看法,如果不尽快把情况说明,不尽快把道理讲透,社会舆论很可能会产生某些误导,产生不良影响;二要准确。在开展警示教育时机的把握上,不能片面追求及时而忽视了准确性,在事实没有调查清楚前,宣传报道一定要慎重,以免引起社会炒作,带来负面效应;三要深入。对腐败案件的报道不能片面追求情节,不能浮在表面,而要深入分析腐败分子误入歧途的思想动因,找出党员违纪违法的规律性特点,开展广泛而深入的思想教育,从而达到教育大多数、挽救一批陷得不深的党员干部的目的。对执掌人、财、物大权的重要岗位和重要人员,要加强重点教育和检查,常敲警钟。同时,要不断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开展正反典型比对教育,经常性地组织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开展对比分析活动,查找思想根源,进行换位思考,加强自我教育。通过开设“廉政电影课堂”、“廉政故事讲座”,组织勤廉标兵巡回演讲等活动,利用身边的典型事例,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国法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廉洁自律教育、权力观教育、荣辱观教育等一系列教育活动,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比对,增强警示教育的效果,凸显教育的感染力和实效性,使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堤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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