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一些单位负责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同志,对怎样进一步深入理解和把握文件提出的有关要求提出了不少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请参与文件起草工作的李森同志进行了解答。
问:不同地方、部门、领域和行业党员先进性要求应有所不同,但党员的先进性如同党员标准一样,还应该有一个基本要求。怎样把握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具体要求?
答:党的先进性是历史的、具体的,党员的先进性也是历史的、具体的。所谓历史的,是说党员的先进性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基本要求,体现的主要是先进性的时代特征;所谓具体的,是说不同的地方、部门、领域和行业党员先进性具有不同的具体要求,体现的更多是先进性的行业和职业特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员保持先进性有什么样的基本要求?《意见》对此概括了一段。这就是“自觉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胸怀全局、心系群众,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立足岗位、无私奉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前进,不断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可以根据这个基本要求,提出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是对全体党员提出来的,其基本内容、基本精神对所有党员都是适用的。但是,这个基本要求又是要由具体要求来实现和体现的。这是因为,党员工作和生活在不同地方、部门、领域和行业,不同的地方、部门、领域和行业具有不同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党员先进性要求呈现出特殊性,这就需要提出这些地方、部门、领域和行业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由具体要求来体现,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反映了基本要求。
问:《意见》提到“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适当的集中教育相结合,是我们党解决自身存在问题、加强自身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在实践中怎样将经常性教育与适当的集中教育结合起来?
答:《意见》指出:“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适当的集中教育相结合,是我们党解决自身存在问题、加强自身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从总结党的历史经验的高度充分肯定集中教育的重要作用,并且写入党的文件,这在我们党的建设史上还是第一次。这也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多年来所形成的对于党的建设的规律性认识。从我们党的历史看,凡是成功的集中教育活动,都既是全党统一思想的过程,也是解放思想的过程;既是教育党员的过程,也是宣传党的主张、扩大党的影响、教育和引导人民群众的过程;既是普遍的学习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也是切实解决党内存在问题的过程;既是提高党员觉悟和素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过程,也是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过程。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也一定会是这样。
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适当的集中教育相结合,就是要处理好经常性教育与适当的集中教育的关系,将集中教育的阶段性成果转化为经常性教育的长期做法。因此,作为一次集中教育,先进性教育活动必须着眼于长远,建立长效机制。近年来开展的“三讲”教育活动、全国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和当前正在开展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参加对象从县以上领导干部到农村基层干部,再到全体党员,各有侧重,前后衔接,相互配合,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和实践将一次比一次更扩大,一次比一次更深入,体现了我们党进行集中教育的一种大思路。每一次集中教育活动,都会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和积累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这些经验和做法,既有对过去的继承,也有独特的创新,体现了党的建设与时俱进的进程。对集中教育的历史经验和现实实践,我们都必须十分尊重和珍惜,认真加以总结和提炼,做到每搞一次集中教育,就使党的建设大大向前推进一步。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我们要把那些成功的经验和解决问题的成功做法用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形成机制,并且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长期坚持下去。这样,我们才会真正做到把经常性教育与适当的集中性教育结合起来。
问:《意见》把坚持正面教育作为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条重要指导原则,“正面教育”几个字很醒目,为什么要强调正面教育为主?
答:进入新时期以后,我们党坚决摒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思想和搞运动的“左”的一套办法。但是,不搞政治运动不等于正常的适当的集中教育也不要搞。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不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形势如何发展,不论党员队伍发生怎样的变化,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包括适时适当地进行集中教育,永远都是需要的。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在经济建设和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集中教育和过去的政治运动除了指导思想的根本区别以外,在方法上的根本区别是不搞人人过关、人人自危,不搞残酷斗争、无情打击,而是采用说服教育的方法,学习讨论的方法,相互评议的方法,典型引路的方法,启发自觉的方法,入情入理、和风细雨地解决问题。这就是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同时,我们也要明确,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不是不要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要群众参与和帮助,相反,开展正确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和积极正常的思想斗争、吸收群众参与和帮助恰恰是正面教育、自我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是达到正面教育、自我教育目的的有效方法。是我们党对党的建设规律性的正确认识。
问: 2003年中央在全国19个单位进行了先进性教育的试点工作,此次起草《意见》过程中都吸收了哪些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
答:《意见》在起草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基层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充分吸收了先进性教育活动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这是《意见》之所以符合实际、受到基层欢迎的重要原因。2003年在全国19个单位分党政机关、城市基层、农村、垂直管理部门和综合5种类型进行的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也为在全党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总结和积累了成功经验。这些经验不仅使我们进一步从理论上加深了对先进性教育活动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而且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在全党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安排部署和政策规定。
比如,关于流动党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问题。《意见》提出,党员在县内流动的,一般应在原单位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县外流动的,一般应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流动党员“以流入地为主”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原则,是一些地方在先进性教育活动试点工作中的一个创造。确立这个原则,是一个很大的突破,必然带来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观念、内容和方式的全新变化,对于搞好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也带来了极大的便利。首先,肯定了流动的必然性和发展趋势,进一步鼓励党员正常流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员流动是绝对的,固定是相对的。党员也是这样。其次,改变了单一的、用管理职业固定党员的办法来管理流动党员的固定模式。在试点工作中,一些地方总结出多种办法确认党员身份的做法,而不仅仅拘泥于转没转正式或临时组织关系这一种方式,使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更符合实际。任何党组织都不能以没有正式或临时组织关系为由,不接收能够确认党员身份的流动党员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第三,对今后的流动党员管理也会带来变化。确立流动党员“以流入地为主”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原则后,不仅在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要吸收流动党员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活动,就是在活动结束以后,也要坚持这样做。不能简单地把外来党员称为流动党员,对那些有相对固定职业或有相对固定住所的外来党员,应与本地本单位的党员一样对待,不能再作为流动党员对待。对这些党员,不仅要求他们履行党员义务,而且要保证和落实他们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
比如,关于停产关闭破产、生产经营困难和正在改制的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问题。《意见》提出,停产关闭破产、生产经营困难和正在改制的国有企业,如党组织不健全或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其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安排,可在坚持总的要求的前提下,区别对待,灵活安排。
比如《意见》提出,对新的经济和社会组织中的党员、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党员和离退休职工中的党员等,可在坚持先进性教育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合实际的方式方法,开展有效的教育活动。这也是在总结一些地方先进性教育活动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李森)
《党建》 20xx年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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