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正入党动机树立正确公私观—党课讲稿
入党动机,是共产党员理想信念的直接表现。无论历史条件发生什么变化,都必须把为共产主义理想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入党的基本动机。对于现实生活中各种各样的入党的动机,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区别对待,要旗帜鲜明地提倡一心为党和人民利益奋斗的大公无私精神。
入党为什么?是为公还是为私?这个入党动机问题,关系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关系到理想信念的实质和核心。因此,不仅正在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清楚地回答,而且对于已经入党的同志,也应该经常想一想,问一问。江泽民同志曾说过,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应该好好想一想,当年参加革命是为了什么,现在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应该留点什么,把这些问题想清楚了,想正确了,我们就能做到一身正气,堂堂正正。按照党章的规定,一个志愿参加共产党的人,其基本动机概括起来就是两条,一是为实现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二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无论形势、任务如何变化,这样的理想信念是不动摇、不能含糊的。但是,从战争年代转入和平环境,从夺取政权到执掌政权,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这些历史条件的改变,却对我们能否真正始终如一地坚持正确的入党动机,正确处理公私关系,不断地提出新的考验。
在革命战争年代,一个人参加革命和加入党组织,就意味着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给了党,不仅要担负艰巨、危险的工作,冲锋在前、退却在后,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还要随时准备牺牲自己的生命,入党不但不能给个人和家庭带来任何好处,甚至可能累及亲朋好友。这样的严酷环境,自然会使那些抱着自私的个人目的的人在党组织面前望而却步,即使有个别投机分子一时混入党的队伍中来,在频繁的战斗洗礼过程中,也会被淘汰。但进入和平时期后,不仅随时面临的生死考验没有了,而且党成为执掌全国政权的党,而党员干部的社会地位也是今非昔比。出于事业的需要,党要培养和选拔许多党员担任各级领导职务,掌握人民赋予的各种权力,这往往会给党员个人带来较高的地位、荣誉和待遇。在这种现实面前,一些思想意识不健康的人便会千方百计钻到党的队伍中来,在入党动机中就会掺杂了完全背离党的理想和宗旨的“私货”。近年来揭露出来的大大小小的腐败分子,从思想根源上检查,无不是从私心发作而逐步走上邪路的。这些情况都有力地警示我们,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必须把端正入党动机、树立正确的公私观,作为坚定理想信念的一个关键问题解决好。
第一,切实履行入党誓言,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时刻保持着共产党人党性的纯洁。这样的入党动机,可称之为“大公无私型”。有人说,大公无私谁也做不到,世界上不存在完全大公无私的人。这种认识是不符合实际的。立党为公,不仅早就写在我们党的旗帜上,而且无数共产党员也是付诸行动的。战争年代的革命先烈,如李大钊、方志敏、张思德、刘胡兰、董存瑞等等,都是以自己的生命兑现了入党誓言的光辉榜样;在和平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我们党的队伍也出现了雷锋、王杰、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牛玉儒等先进典型,他们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是真正的共产党人。当然,说他们大公无私,并不是说他们的实际生活中丝毫没有个人利益,他们也要吃饭穿衣,也要组建家庭,也要休息娱乐。我们说他们大公无私,是指他们在为党的事业奋斗的时候,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主观动机上时刻准备着为党和人民的需要而牺牲个人的一切。大公无私,就是一心为公,公而忘私,不计较个人得失,没有私心杂念,甘于吃亏,乐于奉献,这是一种崇高的思想境界,是每个共产党员应当追求的思想境界。
第二,愿意为共产主义奋斗,为人民服务,但同时又有着对个
人利益的考虑,希望在为党和人民做出贡献过程中也满足个人的需求,实现个人的价值。这样的入党动机,可称之为“公私兼顾型”。比如,有的认为入党可以从各方面锻炼自己,提高自己,使个人得到更好更全面的发展;有的认为共产党员是执政党,不是党员寻找工作会受到一定的限制,而入了党则可以为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创造条件;还有的认为现在党员在社会上有地位,在群众中有威望,入了党会使自己感到荣耀,等等。对于这些不同程度地掺入了个人功利成分的入党动机,应该怎么看呢?我觉得不能简单地否定,更不能采取粗暴地“一棍子打死”的办法把他们挡在党外,而是应该分析具体情况。党组织对此应该积极地加以教育引导,帮助他们加强党性修养,切实增强为共产主义奋斗、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努力改造世界观,克服私心杂念,向大公无私的境界过渡。
首先要看到这种入党动机中有合理的、值得肯定的因素。我们党是工人阶级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集中和吸引中国社会上最优秀的先进分子和精英人物,一个不甘庸碌的同志希望到这样一支队伍中接受锻炼,从政治思想到业务本领都得到全面提高和发展,这个事实本身就表明了我们党具有强大的向心力、 凝聚力。一个人把入党看成光荣的事情,表明我们党在群众中拥有崇高的威信。但从先进性来看,作为一个入党积极分子或共产党员,就不能把入党动机仅仅停留在提高自己、安排工作、享受荣耀的水平上,而必须有更高的觉悟,具有更高的思想境界。比如,锻炼提高了自己,就要更尽心、更努力地为共产主义理想奋斗,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贡献力量;再如,凭借党员的优势(这种优势是一种客观存在,谁也不能否认)选择了可心的工作,或者手中掌握了一定的权力,就要珍惜党和人民的信任,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工作做好,多为群众谋利益,多为国家做贡献;还有,对于党员来说,光荣中蕴含着巨大的责任。如果只享受光荣而不尽责任,这样的光荣是虚幻的,是不能长久的。其次要看到,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先锋队,同时党的组织也是同志之间互相爱护、互相帮助的大家庭。刘少奇同志60多年前就曾肯定地指出:“党允许党员在不违背党的利益的范围内,去建立他个人的以至家庭的生活,去发展他个人的个性和特长。同时,党在一切可能条件下还要帮助党员根据党的利益的要求,去发展他的个性和特长,给他以适当的工作和条件,以至加以奖励等。”党对党员的这种关心、体贴和爱护,是党的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党的事业不断兴旺发达的重要前提。第三,必须明确,共产党员应该充分做好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随时牺牲个人的思想准备。即使在和平环境中,在一些情况下,党组织也需要党员去做一些一般人不愿意做的、对个人不能带来丝毫利益的事情,甚至做出重大的自我牺牲。在这种时候,共产党员就必须克已奉公,以党的事业为重,以大局为重,自觉服从党的需要,勇于牺牲个人利益,真正像党章要求的那样:“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第三,加入党的队伍不过是捞取个人好处的手段。这种入党动机,可称为“损公肥私型”。这样的人当然是极少数。由于存在着各种复杂情况,加上这样的投机分子惯于以假象示人,所以还是不时地有这样的人混入党的队伍中来。江西省巨贪胡长清就是这样一个反面典型。他一开始就抱着个人官发财的目的入党,诚如他自己所言:“对入党动机和目的没有真正搞明白,带着入了党就有了个人政治资本的想法”钻入党内。入党后,特别是当了副省长,荣宗耀祖,很了不起,自我陶醉于美感之中“,终于因以权谋私、腐败堕落而被开除出党,并受到法律的严惩。胡长清和其他类似腐败分子的下场表明,中国共产党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是绝不允许任何以营私为目的的投机分子在党内有存身之地的。因此,所有入党积极分子和共产党员,都应该从这些反面教员身上接受教训,端正入党动机,端正公私观,坚定树立起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
思考题:
1、新形势下为什么更重视入党动机问题?
2、在处理党的利益与个人利益关系时应采取什么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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