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是建设长江上游一流局的关键年,为了积极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在县委、县府和市质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履行国家赋予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圆满完成了县委、县府和市质监局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20xx年度,全县特种设备无任何事故发生,为服务和推动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构建和谐忠县、平安忠县作出了新的贡献。现将我局20xx年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组织机构建设上突出“全”。为了有效搞好我县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由副局长同志分管特监科,同时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同志任组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配备了三名同志,新老结合,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各种规章制度。
二是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突出了“广”。重点抓好“3.15”和6月安全月、九月质量月等宣传咨询活动,全年共发放宣传资料8000多份,接待群众咨询200多人次;免费深入重庆气矿忠县采输气作业区等企业授课5次,培训人员80余人次;与县教委联合在忠县实验小学成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
三是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突出“面”。加强与特检中心的联系与配合,把监管和技术把关责任有机的结合起来,树立大质监观念,确保各种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率均达100,全年共检验电梯63台,锅炉22台,起重机械36台,压力容器15台,厂(场)内机动车辆4台,压力管道120米,大型游乐设施1台。
四是责任分解、工作部署突出“细”。召开了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会,部署细化了全年工作;以县政府的名义与28个乡镇签定了责任书,与121个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定了责任书,分解落实了责任;聘请全县28个乡镇政府的安监办主任为我局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员,协助特种设备的监管工作,提高监管有效性。
五是日常监管突出“实”。落实了“六个到位”即:生产源头监管到位、使用登记到位、现场监督检查到位、检验覆盖督管到位、事故调查处理到位和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到位。确保了企业“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做到重点场所在用特种设备定检率
100、注册登记率
100、人员持证上岗
100、现场监督检查率100。并通过协调和充分准备,以县政府的名义在重庆天然气净化总厂忠县分厂成功举办了一次特种设备事故救援演练。
六是专项整治和安全监察突出“严”。开展了电站锅炉、“土锅炉”、危险化学品罐车、交通运输安全和废旧特种设备等专项整治,销毁“土锅炉”2台,报废超期锅炉2台,更换有安全隐患的电梯1台,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意见通知书》96份,严厉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58起,对拒不整改和有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共立案35起,上缴财政罚没款33.2万元,人均依法组织收入11万元。
七是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突出“畅”。按时上报各种信息报表;启用特种设备动态安全监察信息系统,实现国家、市局、县局的信息畅通,自20xx年6月系统启用以来,全县31个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网上完成了的行政许可申请、开工告知和使用登记证等工作。
八是行政执法工作突出“改”。我局在特种设备执法中,不是简单的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和罚款了事,而是正确处理事前、事中、事后的关系,在处罚后,积极协助处罚对象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九是帮扶企业突出“情”。我局利用职能优势,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出现的技术问题真情实意进行帮助,协助忠县三圣建筑有限公司、重庆忠县云河汽车大修厂进行压力管道、cng车用气瓶安装资质许可,帮助我县大型招商引资企业神溪船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协助重庆星博化工厂进行碳黑尾气发电锅炉修理,节约资金50余万元。
20xx年,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没有一起投诉和不良反映,确保了我县特种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得到了县委、县府的高度赞扬,县委书记在全县经济工作会等场合两次予以表扬,同时,对我们今后的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20xx年我局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在市局、县委、县府的领导下,将按照“三常一防”的工作要求,即常抓不懈,抓好特种设备长效动态监管;常治不懈,整治好特种设备事故的隐患;常备不懈,建好特种设备应急措施,确保防患于未然,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改造等全过程进行监管。特别是对使用单位的“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的情况进行日常的专项监察,确保我县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无事故发生,为构建和谐忠县、平安忠县、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尽职尽责,为创建法制质监、服务质监、责任质监、效能质监而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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