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巡警是交通警察巡警合一的警务模式,本文将介绍关于区交巡警警力不足问题的调查报告。
关于区交巡警警力不足问题的调查报告:
近年来,交警部门警力严重不足,尤其是基层交警队伍警力不足的问题,已成为共性难题。但由于机构设置、编制体制以及招录权限等因素的制约,警力的增长远远落后于道路的增长,警力不足已成为长期存在交警部门的一种常态,且短时期内难以解决。广东作为交管大省,公路通车里程、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数量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名列前茅,人、车、路矛盾尤为突出,警力不足的情况尤为严重。广东省交管局按照部局的部署,对全省公安交警部门警力情况深入开展了专题调研,并提出缓解警力不足的对策。
一、近20xx年来广东省警力、工作量变化及经费保障基本情况
(一)警力基本情况
1、警力变化情况
20xx年,广东省公安交警共有正式民警20965名;20xx年,全省公安交警共有21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63个交警大队(含41个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正式民警22088名。
近20xx年(20xx年至20xx年)全省交通民警增1123人。其中:道路执勤岗位增加790人(城区减79人,国道省道增152人,高速公路增加250人,县乡公路增加61人;事故处理岗位增加164人;车驾管岗位增加48人;交通宣传岗位增加14人;交通科技岗位增加57人。近20xx年交通民警数量零增长的支队1个、大队72个。近20xx年交通民警中,30岁(含)以下减154人;31岁至40岁增637人;41岁至50岁增930人;51岁至55岁增290人;55岁以上增126人。
近20xx年来,警力增长非常少,队伍年龄老化现象严重,专业人才的增长远远跟不少信息化科技化时代的要求。一些管理区域或岗位急需补充警力。一是乡镇公路中队,全市大部分乡镇公路中队管理3~6个乡镇,人口超过8~15万,但普遍只有6~9名民警,有的甚至仅有3到5人;二是事故处理部门,人员异常紧张;三是交通科技、宣传、文秘、法医、痕迹检验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2、政法(公安)专项编制分配使用情况
20xx年以来中央下达的专项编制中分配到交警系统的编制1954人,目前落实1696人,尚有258人未落实。
3、交通协管员和文职人员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广东省共有交通协管员11436人,比20xx年增加了7556人。现有交通协管员中,工资等由财政保障的8820人,办理社会保险的9920人,分别占77%和87%。已核发统一《交通管理协勤证》的8309人,占72%。
交通协管员在交通民警的指导下,积极履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等工作职责,在交通管理工作起到了重要的辅助作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警力不足的严峻现状。但协管员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缺乏系统的交通指挥管理能力,且个别协管员仍存在迟到、早退,不按规定着装,指挥疏导手势不规范等现象。
全省交警部门还有部分后勤文职人员,主要分布在文秘内勤、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车驾管等业务岗位。
(二)工作量变化情况
1、道路交通管理总量及变化情况。近20xx年,全省(区、市)新增机动车5330572辆、机动车驾驶人13082160人;新增道路35300公里。至20xx年12月,全省道路通车里程18496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4034公里,国省道21321公里,其他公路159605公里;全省机动车17825413辆(在本市登记入户的车辆)、驾驶人19245998名(不含外地驾驶人)。20xx年,全省7名交通民警因公殉职。
2、接处警等工作情况。20xx年,全省交警系统接处警共3104040起;处理交通违法20955495起、交通事故840021起;执行交通警卫任务8932起;执行大型活动交通保卫任务2061起,处置各种恶劣天气交通应急事件1091起,参与处置各种群体性、突发性事件1927起。全省交警系统执行各种非警务活动任务共1805起,与20xx年相比,非警务活动任务增458起,增34%。20xx年,全省(区、市)交警系统受理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共3036起、侦破2091起,抓获交通肇事逃逸1462人;协助侦破各种违法犯罪案件962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788人。
3、民警日常工作量情况。20xx年,有关岗位民警平均每天工作时间:城区执勤民警9.5小时,高速公路执勤民警9.7小时,普通公路执勤民警8.8小时;事故处理民警10.7小时;车驾管民警8小时。
20xx年,有关岗位民警平均每周加班工作时间:城区执勤民警加班12.1小时,高速公路执勤民警加班11小时,普通公路执勤民警加班10小时;事故处理民警加班16小时;车驾管民警加班4.8小时。
4、基层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典型事例。20xx年罗定交警大队罗平中队中队蔡明同志就是因为春运期间连续作战,工作疲劳过度,病倒在工作岗位上,不幸牺牲,年仅35岁。惠州江南大队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曾勇因患病已离开了人世,年仅32岁。
(三)交警身心健康情况
20xx年,全省交警民警中体检异常11934人,占民警总数54%;因积劳成疾牺牲10人,平均年龄47岁;患各种疾病的8125人。20xx年,全省交警民警中体检异常3909人,占当时民警总数19%;因积劳成疾牺牲1人,平均年龄39岁。
民警身心健康状况不佳主要表现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工作效率下降,战斗力下降,职业荣誉感减退。其原因主要有:警力不足,长期超负荷工作,精神压力、心理压力、社会角色压力大,日常保健意识不强。
(四)经费保障情况
目前,广东省各市交警部门经费主要来源是财政拨款,近几年来特别是三基建设以来,人员办公经费基本满足,但其余专项经费、装备、基建、宣传等经费不在财政预算范畴,部分协管员办公费用、文职人员、临时工工资等没有经费保障,燃油、设备及电脑系统维护费大幅上升,经费缺口大,尤其是执勤车辆燃油费用缺紧的问题。
二、广东在探索解决交警警力不足、减轻交警工作负担、维护交警身心健康、保障经费方面的措施及建议
(一)合理设置机构,科学制定落实增编计划
要科学制定并落实增编计划,逐年增加警力。建议公安部交管局商请编制、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对交警队伍现状进行深入调研,结合道路里程、交通流量、人口、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等综合因素,制定交警系统警力配置标准,尤其是明确新建道路警力配置的规定。省、市安机关根据当地经济、城市发展、道路规划等具体情况制定和落实增编计划,保障交警部门警力有序递增,适应道路交通管理发展的需要。交警支队应根据业务工作量日益增加、辖区道路通车里程逐年增加、民警身心健康状况变化等情况,适时形成建议性调研报告,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增加编制和警力的建议。
(二)加强公路中队建设,合理调整警力
一是营房建设。20xx年以来,广东省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交警队营房建设,共计三批176个单位的新营房已全部竣工启用,省财政专门拨给配套资金9000万元,第四批20个单位营房建设正在开展中,省财政配套资金1000万元。待第四批营房建设完成后,广东省交警队营房建设基本上全部完成。
二是警力调整的问题。要整合机构设置,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对支队、大队一级,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行精简整编,合并职能交叉和职责重复相近的内设单位,不必上下对口,不搞整齐划一,将大部分警力充实到交警中队等一线和实战单位,使警力资源更好地转化为战斗力。在新招录的民警中,要尽量多安排到中队一线。
(三)探索在车管所、指挥中心等岗位试行文职人员制度,加强交通协管员管理
1、在非执法且属非领导职务岗位积极推行文职人员制度,在一线执勤执法岗位安排适当的协管员。警队内部一些非执法且属非领导职务的部分工作岗位比如车管所的受理、咨询、制证、年审等岗位、指挥中心处理122交通报警电话、搜集信息、组织文字材料岗位、各科所队内勤、违法处理窗口等主要从事服务和文秘工作岗位,可以向社会聘请合同制文职人员,并将原岗位的警力调到执法第一线。要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不断提高执法辅助人员的收入待遇福利,充实壮大执法辅助人员队伍,以缓解警力不足的问题。
2、规范和加强协管员的管理。协管员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协管员文化业务水平偏低,工作中不注意方式方法;二是思想不稳定。协管员工资福利待遇偏低,工作热情不高,责任心不够强。
交通协管员是道路交通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广东省的交通管理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这支力量主要来源于社会待业青年和部队退伍军人,队伍莨莠不齐。因此,加强和规范交通协管员,对进一步做好交通管理工作有着重要意义。一是加强对协管员的培训,定期组织学习,提高协管员的综合素质;二是严格执行考核机制,奖勤罚懒;三是逐步提高协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勤务模式、提高科学用警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1、充分依靠电子警察等高科技手段精确管理。在岗位设置和执勤警力配置上拓宽工作思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好民警、交通协管员的管理效能。
2、灵活设置勤务。坚持勤务跟着流量走,岗位随着问题设的原则,在设置执勤岗位时根据管控重点,做到不同区域各有侧重;在勤务安排上侧重于勤务随着任务走,即便在同一路段,也要根据不同的问题,不同的交通流量安排勤务,使勤务制度既符合实际需要,又机动灵活。
3、加大科技投入,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效率。将提高交通指挥自动化水平、加大监控系统的覆盖面和覆盖密度作为一个重要手段,将实时动态信息有机整合,最大限度地放大道路交通效能,实现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现代化。要加快交通指挥中心建设步伐,实现对主要路段、重点路段的实时监控,提高接处警速度。
4、实行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提高出警和处警速度,减少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拥堵。广东省全面推行轻微事故快速处理,并从20xx年以来对全省一线民警开展事故处理初级证书培训认证。至今,已培训74期共5066名一线民警,今年还将开展62期培训5808名民警,届时,全省一线民警均可处理一般以下交通事故。
(五)减少非警务活动、减轻基层交警压力、保护基层民警身心健康,落实从优待警措施
1、减少非警务活动。以梅州为例,20xx年,该市交警参与各种安全保障任务达90多次,按警务工作规范要求,只有23次才符合规定出警的,其余的都属超额支配警力。此外还不包括会务、奠基(剪彩)、房屋拆迁等非警务活动,这不但消耗警力,而且民警工作怨气大,疲劳应对,同时群众反感。解决非警务活动问题,一要明确职责,严守法定职责,严禁越职越权。对交警职能科学定位,合理进、退, 杜绝乱作为,避免不作为。二要解决民警借调、培训等非警务工作占用警力问题。要切实提高培训实效,提高培训效率。三是控制文山会海,检查评比。上级部门每年的培训、会议、检查评比最好制定年度计划,统一安排,避免重复和交叉。
2、减轻基层交警压力。一是因地制宜增加编制和警力;二是完善和创新勤务管理模式;三是加大科技强警建设力度;四是最大限度地维护民警执法权益;五是帮助民警解决实际困难,最大限度地解除民警的后顾之忧。
3、保护基层民警身心健康。一是加强营房建设,提供足够的场所和设施供民警活动、锻炼及休息;二是组织举办集锻炼身体、休闲娱乐为一体的文娱、竞赛活动;三是切实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合理安排民警补休假;五是严格落实民警定期体检制度,逐步完善民警医疗保障机制。举办日常保健知识讲座和自身安全防护教育。六是成立公安机关的医疗互助基金作为医疗保险制度有益补充,为民警在身患重病或因公负伤等情况下提供更加充足的医疗资金。七是为每位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解除民警后顾之忧。
开展三基工作以来,广东省公安机关八项制度坚持从优待警,打造奉献公安,取得了长足进步。一是建立民警因公伤残、患重大疾病救助制度。20xx年6月,广东省公安厅成立了广东省公安民警医疗救助基金会,目前基金总额已达1.957亿元,其中全省公安民警捐款919万元。截至目前,已先后17批次向全省1174名因公伤残和重大疾病民警发放救助金3023.98万元。二是建立民警因公受伤、因公牺牲即时慰问制度。每年由省厅和各市局组织慰问因公受伤、因公牺牲民警上百次。三是建立英烈子女助学和夏令营制度。省厅设立了希望工程广东公安英烈子女助学基金,每年都组织一批公安英烈子女到省内外和境外开展有教育意义的夏令营活动。四是为民警购买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亡保险。截至目前为止,全省已有84个县级公安机关为民警同时购买了两种保险,保险最高赔付额度一般在10万元至25万元之间,个别地区高达60万元,已基本建立了一张覆盖全省公安民警的保险网。五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民警体检制度。20xx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落实民警体检制度达到99%。省厅医疗救助基金会在20xx、20xx年两次共给全省县(市)公安局下拨民警体检补助经费1370.3万元。六是建立民警休假制度。把民警休假情况纳入目标管理和领导班子考核内容,所在单位民警休假达不到全员80%的,当年该单位和主要领导不能评先评优。由于措施得力到位,民警休假难问题正在逐步解决。七是春节期间慰问贫困地区公安机关制度。每年春节前夕省厅都成立工作组,由厅领导带队到各地慰问公安民警,并为贫困地区公安民警送上慰问金。如:20xx年,省公安厅成立了10个工作组,共为108个贫困县(市、区)公安局(分局)、32个贫困派出所送上了874万元慰问金。八是建立春节慰问英烈家属制度。每位厅领导到各地公安机关慰问时,都要登门看望因公牺牲民警家庭,并送上慰问信和慰问金,表达省厅对英烈家属的关爱之情。此外,省政府为每户因公牺牲民警家庭一次性发放特别补助金10万元(烈士20万元),每年再发给5000元的慰问金,共发放20xx年。
(六)提高民警素质、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向素质要警力
1、加强思想教育,端正执法理念。持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促使规范、文明、理性、平和执法成为一种自觉行为和自发要求。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主体素质。开展实战式培训,组织民警进行法律辅导、案例点评、选择典型案例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提高民警执法技能和现场处置能力。
3、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执法公信力。在日常执法中坚持程序规范、不枉不纵、宽严相济的原则,有效消除执法工作的随意性,坚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
4、强化保障措施,完善执法硬件设备。加大投入,为执勤民警配备摄像机、录音笔、数码相机、警务通、取证仪等执法必须设备,提高现场证据采集和民警自我保护能力;规范办案场所管理,合理设置询问室、讯问室、候问室、调解室、物证保管室等,确保执法安全。
5、加强交警系统人才建设工作。按照业务分类,建立科技、法律、事故处理、法医、检验等专家人才库,开展相关业务专业的职称评比并提高相关待遇。
6、加强监督检查,提高执法质量。通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执法质量考核等工作,不断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同时,采取专项检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民警执勤执法的监督检查,严防公路三乱等违法违纪现象。
(七)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科技应用水平,向科技要警力
一是积极打造城市交通智能管理系统,科学布网交通信号指挥、视频监控、电子警察违法取证和雷达测速等设备,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的管理水平。二是加强警用装备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中山等市通过装备交通民警单兵装备的警用多功能pda(pda集查询、开具法律文书、卫星定位于一身),有效改善民警路面执法环境和效率,减低劳动强度,减少失误,提高透明度。三是对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应用要具备全局和前瞻意识。减少信息系统由各地交警部门各自搞,无法统一接口和资源共享,或各地方交警部门开发出成熟的信息系统后,上级又对已成熟应用的系统推倒重来等重复建设情况的出现。应做好信息系统的统筹和计划,避免重复建设。四是加强民警信息化应用培训,提高民警信息化应用水平,进一步加大信息科技人才引入。
(八)建立新的财政机制解决交警经费保障机制,特别是保障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当前,广东省公安机关经费已经纳入财政预算,由财政全额保障。建议参照县级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标准的做法,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中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要求,出台相关文件,制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经费保障标准,明确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人员工资、警服装备、公用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其中,要设置专门经费,切实解决车辆拯救、追逃、宣传和设施等相关费用。保障标准随社会经济的发展、交通管理任务的增加和本地区财政保障能力的提高,不断合理增长。同时,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财政补助,补助办案业务经费、装备经费、警用车辆更新维护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建设和道路交通的发展,交通管理在城市管理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但是,由于广东省除深圳、惠州外,其余各地市交警支队都是二级财政,不仅难以通过高效的渠道向市政府以及相关的财政部门、信息部门争取重点建设项目,而且对已经审批确定建设的项目,尤其是科技项目的实施和执行,都需经过市局科技、审计、装备财务、招标等多个部门的层层审批才能取得所需经费,且项目中有任何的变更,都需重新经过如此复杂耗时的公文履行,无论交警部门内部如何提高运作效率,仍无法避免市公安局上述繁琐的审批程序造成工作效率的大幅下降,导致项目建设周期大幅延长、项目效用无法及时发挥,严重制约各项交通管理工作的开展,不利于迅速有效地回应群众的期盼,解决迫切需要解决的交通管理问题。为此,应该建立符合新时期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财政保障机制,明确交警系统设置独立的一级财政。
(九)提高政治待遇,调动民警积极性
道路交通管理涉及群众方方面面的切身利益,行是人不可缺少的要件之一。交通民警每天要与群众打交通,处理日趋繁重的工作任务,不可否认,随着社会的发展,车辆的增多,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对交警的要求必将越来越严格,服务要求也一定越高,交警执法服务裸露在民众之下,压力显而可见!可以说,交警是任务和压力比较大的警种之一。但三基之后,县级公安机关普遍实行9+3的设置和相应部门的升级,相对交警大警种而言,政治待遇就矮人一截,尤其是派出所全部升格为副科以上,而交警中队普遍还是股级,对基层中队民警积极性造成一定冲击。一则事务多,二则无奔头,势必影响人的主观能动性,所以要考虑解决交警部门及民警的职级待遇问题,缩短与其他警种政治待遇上的差距,使民警深深感到既有希望、有前途、有奔头,又有压力、有动力、有劲头,积极工作,奋发有为。其次是建立一套与工资挂钩的激励机制。如现在交警的事故处理员(初级、中级、高级)、检验员、查验员、考验员等,都不与工资挂钩,职称越多的,干得就越多(因行政案件要求要有对应职称的人签字才有法律效力),吃大锅饭,势必挫伤部分民警的积极性,影响基层民警积极向上学习的进取心,不利于警队的长远发展。因此,只有提高基层交警队规格,改善民警待遇,建立完善公平的绩效考核机制,多劳多得,才能激发基层交警的积极性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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