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到位
由分局长负总责,管片人员为辖区责任人。年初分局长与管片人员、管片人员与经营户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做到责任明确,个个有责任,人人有压力,初步形成了领导主抓、片区人员具体负责的管理网络,为抓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措施,做到执法到位
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和食品准入两个关口,清理和规范食品市场主体准入行为。一方面,分局严把食品经营者市场准入。一是对申请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凡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不予登记;二是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前置条件、《营业执照》依法进行查验、审核、规范和登记;对本辖区内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主体逐户进行摸底排查,清户登记,对主体资格不合法的逐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办理登记手续。在年检和验照过程中,把相关许可证是否齐全、有效作为审验的重点,对审查出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责令及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三是认真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资格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建立健全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经济户口档案,并实行微机管理。另一方面,严把食品准入关,与食品经营者逐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要求经营者根据责任书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等自律制度,不断加强自我规范。该辖区的食品经营者已全面建立起了台帐,分局按行政执法责任和市场巡查区域,划片分段建立健全监管责任区,逐户落实监管责任人,全面落实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
狠抓制度建设,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一是逐户与食品经营者签订责任书,规范了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明确了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人在食品质量安全中的义务和责任。在超市、批发商、零售大户当中,不折不扣的推行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索证索票、质量自检、质量承诺、协议准入、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管理责任等自律制度,让经营者对其经营的食品品种、供货单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台帐上有记录、进销有记载,真正把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的经营者,切实对消费者负责。二是推行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制度。聘请了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形成了遍布辖区的食品安全监督体系和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是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执法办案工作。根据市局、区局的统一部署,先后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儿童食品、夏季饮料、月饼市场、猪肉市场以及“五一”、“十一”等节日市场专项整治。通过以上专项整治,依法查验、审核和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有效地净化了食品市场环境。
三、加强协调,疏堵结合
针对因缺少前置审批手续而形成的无照经营,主动协调沟通卫生等部门,互通信息,简化手续,上门服务,共同治理无照经营行为。
同时对经营户积极教育引导,对符合条件的,督促其尽快办理有关证照。对集贸市场的经营户开辟办照快速通道、登门送照等方式,为办事人提供良好、便捷的服务,分局还为残疾人和老年人办照提供方便,用车接送,帮助他们办理卫生证及工商执照。
交通工商分局通过开展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效地遏制了假冒伪劣产品的上市,维护了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市场经营秩序得到了健康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了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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