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加强行政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以权力阳光规范运行,推行阳光政务”。如何把温总理的报告落到实处,笔者认为:必须强化五项监督机制,以阳光监督、打造阳光政务。
一、强化配合监督机制,实行隐蔽工程全程“曝光”
当前群众最关心的政务隐蔽工程是土地拍卖、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产权出让、政府采购、人事任免、公共资源交易等问题,产生关心的原因是群众担心监督体系上给腐败的发生提供现实土壤和条件。一是部门间的权力链条缺乏制衡机制。部门权力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监察、审计等行政监督主要是事后监督,涉及面小、力度不足;二是法制监督缺乏权威机制。人大对政府部门的监督目前过于笼统和抽象,监督的职能履行不够,监督的内容、程序、方式、程度等都缺乏足够的权威性和制约力;三是民主监督缺乏导向机制。社会舆论监督虽不断改进加强,但仍未发挥应有作用,政协委员和本单位的民主监督虽不断强化,但对“一把手”的监督实施较难,一些领导人的意志往往凌驾于法律和监督机构之上,从而导致“一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组织成为个人的工具。”因此必须强化协调配合监督机制,发挥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作用,使监督机构抵制干扰,把政务隐蔽工程重点曝光。第一、要加强党内的跟踪监督。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内有关监督制度,保证人事任免等权力正确行使;第二、要加强人大法制监督。着重加强对政府部门预算、重大工程建设、法规及执行情况的监督,逐步实行人大专委会和县人大两层次的监督;第三、要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切实发挥人民政协通过提出建议和批评,对党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第四、要加强部门联合监督。加强政府行政监察、审计部门等专门机关的联合监督,强化审计监察职能,改善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效能;第五、要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建立舆论监督党政机关有效机制,实施风险岗位廉能管理规范,实现岗位风险最小化。
二、强化督查监督机制,实行热点问题全面“透光”
保障性住房阳光分配、教育阳光招生、惠民基金阳光运作、医疗用药阳光收费、政府资金阳光公开等都是当前群众议论最多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围绕这些问题的落实情况、创新监督机制。一要严格督查标准,切实创新条块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对上级会议贯彻情况要及时督查、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做到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与监督检查同步,防止“说在嘴上、写在纸上、而不能落实在行动上”的事情发生,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采取下发“整改通知书”、“点评批评书”、“处理意见书”等形式促其整改;二要严格督查内容,切实创新项目公开的监督落实机制。第一、实施“阳光招生”,治理择校滥收费。全面推行义务教育中小学“阳光招生”,重拳治理择校乱收费,落实公办中小学择校与收费完全脱钩的规定,严格控制公办学校生员在核定的班额内。第二、实施“阳光医务”,治理医疗滥用药。围绕《医疗服务阳光工程实施方案》,严格执行“三四五”政策。即通过方案的实施,使广大群众在医疗服务中“知用药、知费用、知合理”;和规范药品招标采购、规范病人重复检查、规范医院用药行为、规范医疗服务态度;实行抗菌药物占药品使用比例、不合理处方率、大处方比例、抗菌药物在门诊处方比例、平均住院日等五项指标信息公开公示。第三、实施“阳光住房”,治理公房滥分配。在保障房建设、分配、管理等环节实行信息公开、透明运行和阳光操作,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本地区城镇保障住房规划、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开工项目和竣工项目信息,同时做到保障房分配申请条件公开,申请程序公开、保障房源公开、分配过程公开及分配结果公开,确保从源头上防止各类违法违规事件发生。
三、强化保障监督机制,实行薄弱环节重点“聚光”
针对行政审批权分散在审批机关及个别人手中难以“阳光”监控这个薄弱环节,必须建立政务公开平台、政务服务平台、政务监督平台,积极打造“阳光十科技”的“三集中”服务模式,助推“阳光”保障监控机制转型升级。一是实现人员全程监控。对由审批办首席代表批准的审批事项,实行审批办工作人员之间的分工负责,审批办主任或窗口具体办理人员,都只是整个审批流程中的一个环节,无法左右整个审批过程和结果;二是实现标准全程监控。将行政审批流程各个环节的审批条件、工作标准、审批要点、材料要求、特殊问题处理方法等具体审批要求,整合到审批平台中,实行标准化审批,减少审批办主任的自由裁量权;三是实现过程全程监控。积极推行审批过程网上全程监控,监督部门可通过电子监察平台对各个环节的审批意见及形成的具体材料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同步监察;四是实现结果全程监控。将集中办事大厅审批系统与有关审批单位实现远程联网,负责监督的部门或单位可远程登录审批系统审批结果,查询审批工作中的具体情况,监督审批结果。通过“三集中”,办事窗口拥有了受理权、直接审批权、公办权和督办权,形成“一个中心对外、一个大厅办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的模式,实现“便捷、规范、高效、廉洁”的目标。同时,还应在公众场合开设意见箱、投诉箱、公开服务电话,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为政风行风监督员,畅通监督渠道,做到“四个注重”:即注重建章立制,规范“三集中”建设;注重廉政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根基;注重廉洁高效,强化保障措施;注重创新监督机制,完善电子监察功能。使政府服务中心的运行更加透明高效,政府形象得到有效提升。
四、强化考核监督机制,实现权利运行及时“见光”
加强考核监督是实现“阳光”政务的重要保证。“阳光”政务的考核内容应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和机关建设等各个方面,目的就是通过考核监督,规范权力运行,让权力在“阳光”下操作。一是要构建权力对抗制约机制,解决权力配置失衡问题。针对当前权力结构中决策、执行、监督不平衡问题,划清权力运行边界,理顺权力主体关系,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和规范,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二是要建立廉政风险评估机制,解决权力预警失灵问题。以政策措施为着眼点,针对实施链条长、环节多的政策措施,科学评估廉政风险;以重点领域为着力点,突出对政府投资、房地产开发、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排查;以政府权力为着重点,强化对掌握审批权、市场监管权、项目资金分配权等要害部门和岗位的廉政风险研判,在高风险节点上重点布控。三是要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度,解决权力行使失控问题。规范和公布权力行使范围、流程和时限,推动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强化对“一把手”监督,对人、财、物等核心权力进行分解限制,压缩权力自由裁量空间;整合同级纪检监察、反贪、审计等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实效。四是要完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解决权力导向失准问题。发挥政绩考核导向功能,科学核定考核内容、指标、方法和程序,建立符合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要求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正确引导政府和公职人员将权力运用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等任务上来。
五、强化责任监督机制,实现民心民意双向“通光”
“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新时期纪检干部的工作职责,也是打造阳光政务的目标,要把工作落到实处,必须从顺服民心、着眼民意入手,落实工作责任。一要坚持宗旨意识,以“党性”铸“党心”。要牢记使命,强化公仆意识。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多干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好事实事;要勇于担当,强化责任意识。以群众利益为第一取向,坚持以民为本,切实为民负责;以群众评判为第一标准,在真心爱民、竭诚帮民、实干富民的具体实践中体现人生价值。二要坚持公开制度,以“公心”赢“公信”。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以及各项办事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三要坚持群众权益,以“民生”聚“民心”。要关注“热点”,保障改善民生。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核心内容;要聚焦“难点”,解决突出问题。关注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和利益诉求,重点解决工程建设、就业服务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突出“焦点”,严查腐败案件。以查处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各种惠民补贴、土地补偿、移民安置等专项资金案件,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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