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成立了县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林改领导机构,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部署、部门协调指导、村组具体操作”的林改工作机制。实行县委、政府与乡镇、乡镇与工作站、工作站与村组层层签订责任书的方式,落实具体工作责任,明确行政责任、技术责任、完成时限、质量要求和奖惩标准,强力推进林改工作。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按照“还权于民、坚持民主决策,尊重民意、让群众得实惠”的原则,充分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共召开村组群众会1000多场次,刷写宣传标语600多条,制作广播电视专栏3期,举办宣传栏170多期,出动宣传车30余次,发放宣传单7.8万份,为林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四是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格按照《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程序》规范操作,严把村组方案制定关、林地勘界勾图关和确权发证公示关,严格执行“两个三分之二”、“四签两不准”和“三个到场”制度,充分发挥村组林改理事会和林改技术员跟班指导的作用,实行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确保准确、公正、公开、透明、群众满意。
五是试点示范,稳步推进。按照“试点示范、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将梁家湾镇做为林改试点乡镇,不断探索承包、拍卖、租赁、流转、转让等经营方式,进一步完善林改方案和操作程序,积累总结经验,同时将林改经验及时推广到各个乡镇村组,推动全县林改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六是加强协调,确保稳定。狠抓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林权纠纷处理依据和处理程序》、《林权纠纷调处办法》,县、乡、村、组逐级成立了山林权属纠纷调处机构,由德高望重、办事公道、熟悉情况、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党员和干部负责纠纷调处工作,做到了“户间纠纷不出组、组间纠纷不出村、村间纠纷不出乡镇、乡镇间纠纷不出县”,全县林改纠纷调处率达100%,有效地保证了林区的和谐稳定,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极大地促进了全县林业产业的大发展。林改两年来,全县新发展茶园4.6万亩、核桃8300亩、板栗4000亩、油茶8000亩、油桐50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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