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县政协主席彭岳舜的带领下,县政协主席会议视察组对我县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分别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建设局、工商局等行政部门召开五场座谈会,深入了解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近几年,我县各部门、乡镇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人大关于依法治县的决定和决议,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机构,全面落实县政府制定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我县依法行政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依法办事的机制基本形成,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一)认真贯彻依法行政法规,全面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一是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定期评价和清理工作。根据应减必减原则,对所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实施机关、实施程序、申报条件和收费依据进行全面清理。目前,县级保留行政许可事项共362项。二是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成立新的行政服务中心,全面提升中心功能。目前,全县28个有行政许可权限的部门共有行政许可项目362项,已进驻中心的行政许可项目有256项,进驻非行政许可项目11项。三是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财政资金运行机制逐步规范,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效益明显改善。四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制定出台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投资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5+x”等机制,有效地规范了我县项目管理工作。
(二)积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努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建立民主决策制度。县政府修订完善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明确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有效杜绝了行政决策中擅权、专断等滥用权力的现象。二是健全罚缴分离制度。即行政处罚与罚没收入相分离,实行“收支两条线”,有效遏制了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三是规范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做出的重大行政处罚措施均必须报县政府备案。工商局等部门内部也规定:较大案件由班子每月进行集体研究决定,一般案件由责任人负责处理并录入电脑备案,有效提高了案件处理的公正度。四是完善政务公开公示制度。县行政服务中心要求各窗口把行政执法的依据、权限、程序、要求和结果向社会公开,增强政务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三)逐步推进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夯实依法行政基础。一是全面完成了乡镇管理机构改革。精简了乡镇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政府机构逐步实现合理配置。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同时通过对原条管事业干部的重新调配及对原乡镇待岗人员的培训、调配等,进一步优化了人员的空间布局。二是逐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研究制订了事业单位改革相关配套政策,加快推进、精心实施全县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同时对全县事业单位的法人代表、人员使用情况、经费来源等进行了摸底,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奠定了基础。目前,我县已开展了县林业总场、县政府招待所、县建筑设计室等单位改制工作。
(四)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县把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做为一项重要工作,经常性开展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使执法队伍的政治、法律、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如县工商局坚持每个星期安排半天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近年来,根据省政府的部署,认真实行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和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制度,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每年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书进行考核、验审,目前已有600多人通过资格考试,持证上岗。同时还开展了“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暨《物权法》、《行政处分条例》、《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大型讲座,进一步增强了干部队伍的依法行政意识。
(五)不断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保障依法行政高效运行。一是注重发挥人大、政协监督作用。多数单位聘请大人代表、政协委员作为党风行风、行政(效能)监督员,鼓励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等单位每年邀请监督员参加述廉述职、党风行风评议活动,较好地发挥了依法监督和民主监督作用。二是切实发挥派驻纪检书记职能作用。各部门均安排专职纪检书记,加大党风廉政、行政效能建设。三是不断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对执法活动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在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内部逐步实现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的制度化和程序化。
二、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少数执法主体资格不合规定。执法主体必须合格,这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目前全县虽已对各执法主体的资格进行了确认,对执法人员进行了考试,但仍有少数单位存在执法主体资格不合规定的情况。例如,县建设局下属的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是一个临时性的单位,进行执法的法律地位不明确。执法主体的另一个问题是部分人员未取得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而从事行政执法活动,造成无效执法。
(二)重实体轻程序现象较为普遍。虽然这几年行政执法部门已开始认识到程序问题的重要性,但采取的措施不够有力,因此,行政执法中的程序不合格的问题仍相对突出。例如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不主动出示有效证件等。
(三)各种人情干扰情况仍然严重。由于我县人口较少,行政机关正常办案中,一般人都能通过种种关系借助沾亲带故的“能人”前来说情、干扰。许多执法人员称,现在每办一个案件,几乎没有不来说情的,而且有的还是领导干部。由于干扰较多,行政机关在执法中对案情的把握有失公正,处罚的轻重不同,这更加造成了当事人寻找关系、寻找庇护的不良心态。
(三)行政部门之间配合不够协调。许多行政审批涉及众多部门,按法律程序要多个部门审批盖章,由于有的部门之间相互沟通太少,工作不协调,在本部门的审批事项完成后,没有履行应告知企业、群众到一下部门审批的义务,延误了企业、群众的审批时间。有的为部门利益,碍于人情关系,明知没有通过上一部门审批,仍然在本部门给予审批,如有的企业不经环保、消防等环节,就能办理其它证件。
(四)中心窗口授权有待继续到位。县行政服务中心是我县依法行政的主要窗口和重要平台。虽然中心功能提升后,项目、人员、授权到位情况已经大有改观,但“三到位”情况还不是很理想。目前项目到位率仅70.7%,59名窗口工作人员中有20多人为临时工,许多窗口授权不到位,导致中心窗口成了部分单位的“收发中心”和“传达室”。一些审批项目在中心窗口根本无法直接办理,反面增加了办事环节。
三、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理顺体系,确认执法主体资格。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是进行城市管理的主要机构,其存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要依据《行政处罚法》,按法定程序向省人民政府报批,取得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独立的行政处罚权。同时要理顺综合执法大队与委托单位的关系,明确执法项目、权限和范围,为综合执法大队开展执法工作扫清障碍。此外,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力度,避免无证执法现象的发生。
(二)加大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督促各行政部门加强内部监督和制约,定期组织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对那些对社会、经济生活影响大的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坚决纠正违法行政的行为。加大对执法程序的监督和完善错案追究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在权限规范内按程序办事。加强对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管,严肃处理“人情案”、“关系案”,使行政执法工作得以公平、公正开展,以提高行政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
(三)加强协调,促使部门相互配合。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和协调机制,加强对部门工作的协调,促使部门之间相互沟通配合,坚决制止推诿、拖延、不作为、不配合现象,及时解决管理“真空”案件,理顺部门关系、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四)整合资源,实现中心充分授权。为避免行政服务中心目前只有监督协调的“虚职”职能现象,应创新思维,克服困难阻力,把职能部门的审批权逐渐转移到行政服务中心(特殊性质的部门除外)。这些审批权不再属于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的职能取向要从原来的“审批”转移到“监管”,保证部门对窗口的充分授权,真正达到“一站式”审批的目的。同时,要求各部门推荐年富力强、精通业务、积极上进的骨干人员充实到服务中心来,这样可以实现服务的权责统一,充分发挥“中心功能”。
(五)改善条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要重视目前执法队伍存在的经费、设施、人员等保障方面的问题,尽可能改善执法条件,使之与形势的需要相适应,特别是要保证行政执法队伍的经费需要,避免执法部门因经济问题而产生的执法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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