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党员先进事迹材料
刘玉春,男,汉族,现年48岁,中国共产党党员,现任县住房保障与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玉春同志从县总工会副主席位置上调任至县建设局工作,从此和城乡建设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也深深地爱上了这个“指点江山”的工作。他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忘我的工作精神来对待组织的信任。他虚心向专业书学知识,向老同志学经验,风吹日晒,挑灯夜战……哪里在搞测量,哪里在搞设计,哪里就能看到他的身影,勤奋好学换来了众多领导和同事的赞誉。
作为管理人员,他不断创新规划审批管理方法、提高工作和服务水平。在管理工作中,他始终坚持贯彻“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理念,强调人居和谐,注重房屋开发建设中房屋间距与绿化面积的规划设计,严格执行城《城市规划法》和设计技术规范。这几年正值昔阳县大开发、大建设的时候,繁重的规划设计任务摆在他的面前,他从容应对,相继参与完成了多项县城重大项目的规划设计与管理。
建设行业是块大蛋糕,熟悉这一行的人都深知这个道理,想从中分一杯羹的人也很多,在规划法尚未普及、科学发展观尚未深入人心的环境下,抱着侥幸心理未批先建、少报多建、超红线建设等违法违规现象还普遍存在,受查处的案子也很多,作为副局长,他手中有一定的权利,常有些情节轻微或数十年后才能产生影响的情况,也许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甚至还能顺便捞点好处,但他常这样想: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应该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绝不能因为贪图小利姑息谦就,一念之差而成为历史的罪人。面对利诱,他不为所动;在说情风面前,他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得到了大多数人的理解和尊重。他常跟手下的工作人员说,“法律就是我们行为的准则,如果执法人员都枉法,还谈何以法治国,为了法律的尊严,我们就要愿意做一个黑脸包公,”在他的带领下,工作人员大力宣传城乡规划法规和建设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清查,维护了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多年来,该同志始终坚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和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和同志们一起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受到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该同志始终自觉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在实际工作中,努力实施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全心全意为群众谋利益。住房保障与城乡建设工作与老百姓的利益休戚相关,承担的来信来访任务也比较繁重。该同志始终坚持亲自接待来访群众,耐心细致的做解释工作;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该同志经常深入现场和建设单位,想法设法解决问题。受到各级领导的认可和广大群众的好评。
该同志在反腐倡廉方面,狠抓学习,不断提高认识,不断完善廉政制度,努力使廉洁自律意识逐步提高到一种习惯、自然、一种下意识的态度做法,勤政廉政和自身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相辅相成、相互补充促进、逐渐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该同志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能够从大局出发,能够站的直、行的正,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反腐倡廉能力,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权为民所用、地位观-----代表民众、情系民众、利益观---利为民所谋。能够从本质出发,从完善制度入手强化各项工作,比如结合限时办结制度,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在保证限时逐步做到对事不对人,能够体谅建设单位,基本做到了局里要求的能办的马上履行程序;经过修改完善能办的积极为建设单位服务,尽快履行程序;不能办的耐心细致的给建设单位解释清楚。能够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树立和完善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能够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影响,能够勤政廉政,并把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相辅相成。总的来说,建设单位认为此人认真、廉洁、有正气、讲原则,能公平公正对人处事等;来访群众认为此人实在、能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也讲政策,能给群众解决一些事情。
该同志严于律己,勤于奉献,以身作则,尽职尽责,树立了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为优化昔阳县的发展环境,转变政府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为昔阳县的城乡建设和城乡发展做出了较为突出的贡献。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荣誉和赞叹声中,刘玉春同志正以其一贯矫健的步伐,去抒写一个共产党员的信念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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