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标题:司法所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事迹材料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司法所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事迹材料
一、狠抓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网络
二、把握有利时机,及时化解矛盾
为将“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工作方针落到实处,**司法所坚持每两月组织各嘎查调解工作领导召开一次会议,及时做好各时期农村牧区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不断健全完善纠纷排查机制,创新性地实行“无职党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对排查出的纠纷苗头,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化解。对排查出或已发生的纠纷案情复杂的及时介入调解。20xx年,敖镇至**段快速通道公路新建,由于补偿问题未达成一致辞,引发矛盾纠纷,接到报案后,司法所与派出所、综治、土管等部门联合行动,及时制止、疏导,控制事态发展,随后还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化干戈为玉帛,顺利地解决此事,赢得群众的赞许。同时在巴音乌素嘎查地质勘探损害赔偿中,由于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司法所一开始就及时介入,多次陪同镇领导前往长庆、大港、长丰、靖边路桥等公司洽谈,依法测量损害程度和确定赔偿标准,对存在争议的补偿问题进行调处,使纠纷在短时间内得以圆满解决,不仅为农牧民依法争取各类补偿资金600多万元,且为地方经济发展及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随着改革和经济调整的不断深入,农牧区因土地、草牧场等引发的矛盾和冲突也不断增多。有的因为人均拥有自然资源不同,有的是因为权属主体意识增强,有的是权属证书不具体,有的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后遗症,有的是农牧区宗族势力抬头,各种不同的原因,引发各种复杂的纠纷,**司法所始终站在处纠的第一线,通过反复解释、动员、宣传、调解、处理,一一化解矛盾。自20xx年以来,该司法所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8人次,提供法律咨询20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5起,出庭代理9起,指导人民调解41起,调解民间纠纷68起,由于预防民间纠纷激化工作做得好,几年没有发生因调解不及时而出现激化事件,也没有因调解不当而发生民转刑案件和非正常死亡事件,有效地维护**的社会稳定。
三、强化服务职能,力求社会满意
近年来,**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平安**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是强化安置帮教,有效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从安置帮教基础工作做起,做到每月组织村帮教工作小组进行一次小走访,每季组织一次专项走访活动,对所有刑释解教人员做到“六清”,能较准确地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
,针对不同类型的对象实施不同的帮教,每月与派出所核对两劳回归人员数,做到人员底数准确无误,还协助嘎查村做好妥善安置工作。一年来,回归两劳人员6名,从20xx至20xx年列入帮教范围的共有17人,没有出现脱管、漏管现象。目前他们的思想稳定,重新做人的信念较强,未发生重新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提高全民法律意识。**镇司法所在开展普法活动时,常听到群众问一些与法律无关的问题,比如:今年种子、化肥、绒毛什么价?什么玉米子好?哪里****饲草料?**镇司法所针对这种情况,结合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大胆创新,推出两手服务新举措,即一手送法律,一手送农情。该司法所干
部利用休息时间积极同农牧业、水利、林业、扶贫、气象等涉农部门联系,收集“三农”方面的最新政策,并上网查询外地农情,每次开展普法活动时都将这各类资料同时摆在桌面上,免费送给农牧民,受到广大农牧民朋友的欢迎。在法律知识中,重点加强了“三大纠纷”的调解程序,土地承包法、婚姻登记条例、交通法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利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开展法律咨询,墙报、板报、广播等形式,简明地在街头列举、公示,使群众一目了然,方便了人民群众,有效提高了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和诚信待人的意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农村牧区矛盾纠纷、劳资纠纷的发生和群众集体上访,有效地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各个学校都配齐了法制副校长和专职法制宣传员,一年不少于4次到校辅导作讲座,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同时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积极宣传相关法律知识,牵头组织各部门依照各自工作职责,配合全镇的中心工作,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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